海环审〔2017〕447号
(略) 生态环境保护局
关于巨安源人防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的函
海南省巨 (略) :
送来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和《巨安源人防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环保技术验字(2017)第108号)等有关材料收悉,我局按有关规定组织现场核查和验收。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巨安源人防厂建设项目位于 (略) 美兰区桂林洋工业开发区新大源工业苑内。项目租用海南 (略) 厂房进行建设,厂房面积为
二、环保制度执行和措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基本落实了《巨安源人防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海环审〔2017〕261号)的要求,落实了危险废物暂存间、三级化粪池、隔油池等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项目污水经新大源工业苑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桂林洋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设单位于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略) 环保 (略) 编制的《巨安源人防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保技术验字〔2017〕第108号)表明:
(一)废水监测结果: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进入新大源工业苑内污水处理站 (略) (略) ,最 (略) 桂林洋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项目污水pH值、悬浮物、动植物油、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等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日均排放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2015)中的B等级标准。
(二)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东侧、南侧、西侧、北侧边界噪声排放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1中的3类标准。
(三)固体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项目钢板下料、车铣钻磨等加工工序中,将产生金属边角料、废铁屑等金属废料经济价值高,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在厂内分类集中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润滑油、废切削液等危险废物交由海南洁岛 (略) 处理。
四、验收结论
巨安源人防厂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在施工和试运营阶段基本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的要求,采取了相应环保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监测结果达到相应标准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配套建设的废水、噪声与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合格。
五、环境管理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和应急管理制度,建立环境保护档案,配备环保专职人员,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检修,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规范危险废物的管理,建立相关记录台账,设专人管理,制定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并报所在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项目日常管理,规范处置养护废水,隔油池 (略) (略) ,项目废水不得随意外排。
(四)在验收批准后,应及时向环保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
(略) 生态环境保护局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 (略) 环境监察局,美兰区生态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