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0
二、项目名称:出让地块土壤环境检测费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 (略) | (略) 郫都区国宁西路88号 | 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地质勘测服务 | 出让地块土壤环境检测费 | 2023年拟出让土地的土壤环境检测。 | 质量要求 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及采购人质量要求,为保证项目质量,设专职检查员,层层把关,上道工序未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本项目成果质量实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方式进行控制。质量目标如下: 1)数据成果: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记录要齐全规范、计算准确,满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 2)图件成果:成果图内容要完整、表示要合理、注记要标准。 3)文字成果:报告格式要规范,结构要清晰,内容要完整。 4)存储介质:成果光盘存储的数据成果要完整,存储介质要完好。 5)总体质量:最终成果质量要求达到优良级。 (3)安全保密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档案法》、《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严防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2)成交供应商具有相应的保密措施,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其他相关要求 1、配合*方开展资料上报、修改完善等工作。 2、因需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修改资料的,供应商须派专人配合采购人处理完善,直到满足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为止。 3、为项目更好的实施,与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可根据项目执行中的实际情况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相关调整。 |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1)样品采集要求: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要求进行土壤样品采集,单宗7.5亩以下(不含7.5 亩)土地土壤样品采集点位不少于3个,单宗7.5亩以上(含7.5亩)的土地土壤样品采集点位不少 于6个。 2)样品检测参数要求: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5.1-2019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土壤检测工作。并出具相关土壤分析检测报告。 3)土壤检测参数:PH值、汞、镉、铅、铜、锌、铬、砷、镍9个参数。 4)样品检测方法:土壤 pH——NY/T1377-2007 汞——HJ680-2013 砷——HJ680-2013 铅——HJ803-2016 镉——HJ803-2016 铬——HJ803-2016 铜——HJ803-2016 锌——HJ803-2016 镍——HJ803-2016 | 8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健、刘明富、向黎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价:
1、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函》(川价函【2007】6号)规定标准,单宗7.5亩以下(不含7.5 亩),土壤环境检测费用为 8550.00元;
2、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环境监测服务收费的函》(川价函【2007】6号)规定标准,单宗7.5亩以上(含7.5 亩), 土壤环境检测费用为 1895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荷花街60号
联系方式:08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晟越 (略)
地址: (略) (略) (略) 旌阳区鞍山路39号高新大厦1栋9-6号
联系方式:0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0838-*
四川晟越 (略)
2023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