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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永定区发展以革局文件
张定发改审批(2024)41号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略) 永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
售型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略) 永定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 (略) 永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
售型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附件已收
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我区无房人员、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善张
家界人居水平及基本保障;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及《民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决策和立项防范政
府债务风险的管理办法》>和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根据你单
位申请,同意 (略) 永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及配售型住
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永定区阳湖坪街道办事处、官黎坪街
道办事处、永定街道街道办事处、大庸桥街道办事处、沙堤街
道办事处等。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购买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住房(约910套),对室内装修达
到入住标准, (略) 铺设*米,雨污分流,道路硬化,
新建停车场6个,新建幼儿园2个,垃圾中转站6个、修建无
障碍通道6处等配套设施建设。
四、项目业主单位: (略) 永定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万元,
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81.*元,
预备费用1883.*元。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及上级资金,其余由区级配套。请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
资。
六、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采
购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
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
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241号等代建制有关法律法规实施。
拟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的,应在代建管理模式下实行。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不得搞任何形式
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
设,不得以此项目搭建楼堂馆所改变性质,严禁挪用各类专项
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
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
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
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
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审
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
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
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
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
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18日
*
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
市生态环境局永定分局、区统计局
(略) 永定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24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