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 (略) 煤泥烘干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08月23日-2024年08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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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西秀区迎 (略) 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煤泥烘干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西秀区轿子山镇沙子坝农民工返乡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贵州景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西秀区轿子山镇沙子坝农民工返乡产业园。项目建设煤泥烘干生产线1条,年烘干煤泥*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设置围挡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洒水抑尘并及时清扫施工区域,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期废气的影响。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土地农肥,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包括生产设备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包装材料以及各种废弃的建筑装饰材料分类收集后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运至当地政府规划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于周边旱地,不外排;原料堆存渗滤液经沉淀后用于厂区降尘用水,不外排;碱液(石灰)脱硫循环补充水采用循环使用方式,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物质沸腾炉废气经密闭操作收集至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低氮燃烧(1套,颗粒物去除率为99.7%,NOX去除率为30%)+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SO2去除率为90%)处理,颗粒物、SO2排放和林格曼黑度等级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干燥炉、窑中的二级标准,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由1根15m高烟囱(DA001)排放。通过控制装卸高度、堆场采用大棚覆盖、运输过程用篷布遮盖、道路硬化及洒水喷淋等措施后,厂区扬尘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排放。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加强厂区绿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车辆减速慢行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排放。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收集桶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除尘器收尘灰清理后作为产品外售,不外排;炉灰采用编织袋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给园区周边村民用作农肥使用;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定期清掏脱水后作为原材料使用,不外排;脱硫渣为脱硫石膏经晾干外售给周边建材厂生产建筑材料;械设备正常维护和维修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机油管理、处置、运输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进行。 (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