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采购人名称更正
更正日期:2024年07月29日 15时12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供应商应在半小时内完成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二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 (略) 电子评审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如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 (略) 相关通知,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 (略) 最新发布为准。
4、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5、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凡河新 (略) 46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赢春 (略)
地 址: 开发区柳条沟分场区内盛峰嘉苑3幢3房号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宏南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