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2024年-2027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泗阳分公司2024年-2027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ZWKSQ*),比选人为 (略) 泗阳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 (略) 泗阳分公司2024年-2027年车辆保险采购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拟采购共计11辆不同车型车辆的保险服务,投保险种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机动车辆损失责任险、第三者商业责任险(*元)、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元、乘客*元/人)、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条款、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条款、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条款等,清单明细及技术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00元。
1.2.3项目地点: (略) 泗阳县,具体以比选人指定区域为准。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项目时间:服务期为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实际参保时间以比选人现有车辆保险到期时间为准。
1.2.7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8中选人数量: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参选人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保监会)批准设立并拥有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1.3参选人须承诺为 (略) 泗阳分公司至少配置一名专职客户经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承诺书须包含专职客户经理的人员信息表(含姓名、所在单位、职务、职称、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024年5月(含)起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1.4业绩要求:参选人须具有自2021年1月1日(含)至参选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本项目类似的车辆保险服务业绩。注:参选人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含合同首页、签章页(包含合同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等信息)、服务内容页或服务明细页】,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复印件的,必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框架合同和订单及发票必须对应,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
2.1.5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符合本项规定,并在参选文件中填写完整的《参选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6联合体参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7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参选人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 (略) 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含)后参选人开出的有效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联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9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9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 (略) ”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6日08:30:00至2024年9月9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向报名参选人发送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比选文件。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在比选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报名单位 (略) (略) 官网(http://**)下载《报名材料》(操作指南-投标人指南-报名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盖公章并扫描,将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李昌奋,电话:*)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比选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等方式汇款至比选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ZWKSQ*)标书费)”。参选人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比选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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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09时00分00秒。
5.2 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宿 (略) 1009号金融财富广场电信营业厅三楼开标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5 其他(如有):★参选文件的语言:中文,若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http://**)和中国 (略) (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泗阳分公司
地 址: (略) 泗阳 (略) 25号
8.2比选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奥体大街68号4B栋9层
邮 编:*
联 系 人:李昌奋
电 话:*
电子邮件:*@*89.cn
8.3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 *@*89.cn
比选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4年9月5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