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文章来源: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华玻实业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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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地经六路3号 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公共服务审批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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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华玻实业有限公司玻璃深加工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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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澄迈县老城镇海南老城科技新城金马大道17公里处(金马现代物流中心) | |
海南晨 (略) | |
本项目占地面积26517.25m2,建筑面积为25000m2。在现有厂区内进行改扩建,拟新增一条彩釉玻璃生产线(30万m2/a),并扩大钢化玻璃(150万m2/a)、中空玻璃(80万m2/a)、夹胶玻璃(30万m2/a)产能,建成后全厂规模为:年产钢化玻璃约203.29万m2、中空玻璃约81.49万m2、夹胶玻璃约41.52万m2以及彩釉玻璃30万m2。本次新增工作人员52人,建成后全厂共计工作人员87人。 | |
1.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近期交由第三方单位抽运处理,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老城西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生产工序,本项目在涂胶、边缘封胶,夹胶和喷墨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其他涉及非*烷总烃车间设置负压收集系统收集后再进入UV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进行排放。因此在中空玻璃生产车间设置排气筒(DA001)和夹胶、彩釉玻璃生产车间设置排气筒(DA002)。项目磨边磨角、切割工序均安排在车间内进行,车间内粉尘量无组织排放。建议企业做好打磨水喷淋设备及废水收集设备,确保玻璃粉得到有效的收集治理,同时加强车间通风。因此在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室内各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有消声减振措施,室外各噪声源通过安装减震底座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噪声源强,经距离衰减、隔声后,预计不会对相邻保护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玻璃沉砂、玻璃边角料及碎玻璃收集后交由海 (略) 回收再利用;废铝条、废PVB胶片、废密封胶桶、废*基胶桶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
本项目属于特种玻璃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根据《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琼发改产业〔2019〕1043号)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 (略) 产业政策。 | |
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 (略) 用地合规性审查的意见,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4668.37平方米,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与《澄迈县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相符。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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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
本项目利用原车间进行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
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 | |
①建立完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员工严格执行; ②做好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③生产车间内严禁吸烟、携带火种; ④建立健全生产线安全连锁装置定期检验制度并做好落实; ⑤做好日常设备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设备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⑥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设施(如消防设施)齐全并保持完好。 ⑦若发生危险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或其它人员应立即将发生事故的性质、类别、环境污染情况、人员受伤情况、现场救援情况等及时地向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应急指挥中心启动应急预案,处理危险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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