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8 文章来源: (略) 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琼海市宝海东路工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898-*
通讯地址: (略) 嘉积镇金海路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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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海市宝海东路工程 | |
(略) (略) " | |
(略) 嘉积镇起点接玉海南路终点接原外环北路 | |
海南依 (略) | |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 |
琼海市宝海东路工程的建设将会对沿线区域的环境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避免、减缓不利环境影响和控制生态破坏的对策措施,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项目建设不会对区域环境造成重大影响。项目的建设可做到可持续发展;符合 (略) 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 (略) 的相关规划。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略) 主干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的建设项目(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中的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和9、城 镇供排水管网工程),另外,项目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 年版)》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项目。 | |
项目道路现状沿线现状基本为村庄、鱼塘、旱地、槟榔园、竹林及杂树林,不占用生态红线、基本农田、林地等。项 (略) 中心城区,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内,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根据《 (略) 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可知,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公路用地及城镇建设用地,项目选址合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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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设计要求开挖,做好堆土拦挡、苫盖并回填利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等;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并进行维护保养,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运输时间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时段,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文明施工,定期对施工现场噪声进行监测;施工现场设立隔离围墙;施工场地路面经常洒水,临时堆土采取遮盖措施;加强对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使用柴油的机械超负荷工作;采用商品混凝土集中铺设,不在工程现场开展搅拌作业;施工建筑垃圾分类后回收利用, (略) 政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清运多余或废弃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营运后按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 | |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及2018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域;根据监测结果,N1(N1-2、N1-3)、N2(N2-1、N2-2)、N3(N3-1、N3-2)、N5(N5-1、N5-2)监测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其他监测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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