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公开询价成交候选人公示
报价人:
中国铁 (略) 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项目编号:NCJ-NCCLD-CL-2024-003)于2024年1月26日,在中国铁 (略) 南昌车辆段招标办的监督下,在段机关三楼行政办公室完成了该项目的询价工作。现将该项目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包件号 | 成交候选人 |
南昌车辆段第二批设备材料项目 | 包3、14-16、18、27 | (略) |
包6-9、19、26、32 | (略) (略) | |
包10、20、21、28、29、31、33、35 | (略) 西湖区金润广场恒利机电设备供应站 | |
包1、2、4、5、11-13、17、22-25、30、34、36、37 | 流标 |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6日至2024年1月29日。在公示期间,报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或认为采购结果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中国 (略) 管理规定行为的,可向中国铁 (略) 南昌车辆段招标办提出异议。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违反以上规定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受理异议电话:
中国铁 (略) 南昌车辆段评审委员会:0791-*
电子邮箱:*@*63.com
南昌车辆段
202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