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
报来《关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天然气供气站工程项目核准内容变更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名称变更以及建设内容发生调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本)的通知(桂政发〔2017〕1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8〕35号)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你公司申请变更隆安华侨管理区天然气供气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有关内容,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 (略)
二、项目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供气站建筑面积2428.35㎡,天然气存储量7.*立方,设计供气规模1500Nm3/h,内设2台60m3LNG储罐,2台1500Nm3/h空温式气化器,1台1500Nm3/h调压计量加臭撬、1台1500Nm3/hCNG减压计量撬、2个CNG固定车位以及相应配套设施。
三、其它事项仍按我局2020年3月25日下发《关于隆安华侨管理区天然气供气站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隆发改科技产业〔2020〕1 号)执行。
2022年1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隆安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