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2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行政审批大厅)传真:0475-*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阿古拉大 (略) 交汇处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通 (略) (略) 鑫泰40MW分散式风电项目 | (略) 科尔沁区、开发区 | 通 (略) | 内蒙古青杉 (略) | 项目总装机建设规模 39.2MW,拟建设 7 台 5.6MW 风力发电机组、箱 式变压器、 (略) (略) 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 (略) 。单机机组叶 轮直径为 204m,轮毂高度为 115m,每台风电机组配套建设 1 台 6.2MVA箱式变电站。 |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 (略) 扬尘,项 (略) 采用 200mm厚 (略) 面,车辆 (略) 线行驶并减速慢行, (略) 扬尘的产生量,由此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本风电场为无人值守风电场,故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声环境影响:由于本项目各风机周围500m范围内没有声环境敏感点,且7台风机位置布局比较分散,场界范围较为模糊,在采取风机的降噪措施后,保证风机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不下降,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声环境影响分析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2008)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生活垃圾及含油抹布风电场本身不产生固废,主要是检修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检修人员带走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损坏的风机叶片由建设单位拉运收集后委托风机叶片厂家进行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