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略) 《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验收意见
2023年 4月26日,广 (略) (略) 组织召开《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竣工环保现场检查和验收会。建设单位(广 (略) )、验收监测单位(广西科保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及2位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名单附后)。验收工作组现场检查了项目环保措施(设施)的落实情况,听取了建设单位对项目环保执行情况;验收监测单位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根据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基本建设情况
(1)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位于广西*川县珊罗镇六燕村地块M,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北纬22.*;项目东面、北 (略) (略) 厂房, (略) (略) 的空地,西面为钢化玻璃厂。
项目为新建项目, (略) (略) 闲置的1号车间、3号车间,新建1条搪瓷炊具生产线,配套建设环保工程设施。项目营运期间,年产搪瓷炊具30万套。
(2)广 (略) 于2018年11月委托广西 (略) 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2月18日*川县环境保护局以《*川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环项管[2018]30号)文件同意该项目建设;并于2020年6月6日进行了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为*MA5L00ER5U001W。项目于2019年1月开工建设,2021年1月进入调试阶段。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可能导致重大变动的情况,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对照环评及审批意见内容,现场核实项目的变动情况有:
项目 | 位置 | 项目环评及批复内容 | 项目实际 建设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 | 预处理车间 | 抛磨区250㎡ | 不设抛磨工序,抛磨区合并到原料区 | 否 |
2 | 废气处理设施 | ①抛磨粉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1#) ②抛丸粉尘:布袋除尘+15m排气筒(2#) ③喷釉除尘:水膜除尘+15m排气筒(3#) | ①项目不设抛磨工序,外购铁坯已完成抛磨工序 ②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1#)排放 ③喷釉粉尘经水膜除尘设施处理后沉降至沉淀池,定期清理,不设废气排气筒 | 否 |
经现场核实,其余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项目生产线已对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变化部分不属于重大变更,无需重新环评。
三、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现场核查表明:
(1)废水处理。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喷釉工序除尘废水。
生活污水量为1.2m3/d,360m3/a,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喷釉工序粉尘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沉降于沉淀池,沉淀池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大气污染物防治。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抛丸工序粉尘、喷釉工序粉尘。
抛丸工序会产生打磨粉尘,抛丸加工区为密闭设计,采用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m排气筒(1#)排放。喷釉工序在密闭柜中进行,密闭柜内设有集气罩,项目釉料为矿物质干粉混合物,不添加有机溶剂,因重力作用未附着在铁坯表面,形成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水膜除尘处理后沉降于沉淀池,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强度在75dB(A)~85dB(A)之间,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厂界噪声。声环境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检验出的次废品、预处理过程收集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和员工生活垃圾。
根据业主提供,产品合格率约为99%,则次废品产量约为6t/a,收集后外售至铁坯厂。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约为0.68t/a,为铁质粉尘,均收集后外售处理。沉淀池沉渣为水膜除尘收集的粉尘和水的混合物,含水率为60%,产生量约为4t/a。定期清掏晾干后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t/a,运至园区内固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生活污水排放口各监测项目的监测值均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总磷不评价。
(2)厂界下风向各监测点位颗粒物的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3)有组织废气排放口颗粒物监测值均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
(3)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的监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
(4)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验收期间,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废水和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治理设施的处理效果均满足环境境影响报告的设计指标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五、验收结论
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项目建设在设计、施工阶段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所要求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广 (略) 搪瓷炉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项目后续环保工作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后,业主需要继续按照项目环评与审批文件要求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健全完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提高有关人员的环保意识,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按新时期的环保要求做好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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