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安徽辰 (略) 八公山循环工业园汽车循环再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该报告表的主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书面反馈意见。
项目名称:八公山循环工业园汽车循环再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安徽辰 (略)
环评单位:安徽省 (略)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日
建设项目概况:项 (略) 八公山区新庄孜矿区西门北400米处,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1平方米(32.3亩),厂区内新建生产厂房1栋,建筑面积约7095.2平方米;新建办公楼一栋共2层,总建筑面积为446.78平方米;新建公用设施约2500平方米,铺设绿化面积约3000平方米,主要设置有预处理抽油机、防静电真空抽油机、储油桶、空调冷媒抽取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地藏式举升机、手提式液压剪、等离子切割机、 (略) 、 (略) 、打包机等拆解打包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拆解*辆报废机动车,其中燃油汽车8000辆/年(小型6500辆/年、大型1500辆/年)、新能源汽车2000辆/年。 (略) 八公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205-*-04-01-*。
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厌氧水解+好氧消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010)中控制限值要求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治理方案。项目预处理工序汽柴油挥发废气经软帘集气罩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房废油液暂存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轮胎等橡胶、废塑料、废玻璃、废安全气囊及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区内产品仓库分类收集暂存后直接外售处置,不在厂区内进一步拆解加工;污水处理站污泥在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暂存后,定期由相关单位处理;废液化气罐、废铅酸蓄电池、废催化器、 (略) 板、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废油箱、废空调制冷剂、石棉废物、含汞废物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分类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联系方式:传真:* 电话:*
联系地址:八公山步行街内八公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