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项目(EPC)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SZ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建工(宿州)银通建材科技园项目(EPC)(项目名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宿开经审批[2024]6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建工(宿州) (略) ,招标人为安徽建工(宿州)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略) (略) 。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约*.3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研发技术中心大楼、1号厂房、2号厂房、配电房、门卫1、门卫2等,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道路、景观绿化、燃气、弱电、有线、通讯等配套工程。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10日历天,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审图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2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或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本建设项目全部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范围: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本项目相关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发包金额为*元(其中设计费*元、工程费用*元)。工程费用投标费率最高限价:98%,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其投标无效;设计费为固定总价*元,不可竞争。
2.8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以下(1)和(2)资质: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或具备以下①或②资质:
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须满足①-③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③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②拟派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外聘、返聘、临时聘用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中承担设计职责单位的人员。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外聘、返聘、临时聘用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方人员。②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③须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未明确专业的,提供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以学历证书等有效证明材料中载明的专业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④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含外聘、返聘、临时聘用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证明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中任意一项即可,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提供自成立至今)。
(4)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须分别单独设置。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职责的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牵头方需为联合体中承担施工职责的单位。
(2)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有多家单位同时承担施工职责,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专业划分,同一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未明确专业划分或划分不明确的,各专业按照联合体中施工资质等级较低的认定。
(3)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且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 (略) 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签字日期距开标日期超过180日历天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5 其他:/。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3.1用ca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工程”―》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ca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等相关业务请电话咨询CA办理机构,地址: (略) 政务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电话:055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 (略) 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 (略) 上递交。
6.异议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7.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 行政执法科 | 0557-* | (略) ??上路566号 |
8.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 (略) 理有异议的,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8111/TPBidder/memberLogin发起在线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安徽省? (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建工(宿州) (略)
地址: (略) (略) 金海街 (略) 86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夏磊、沈李
电话:*、*
电子邮件:*@*q.com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略) 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址: (略) (略) ??上路566号
电话:0557-*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