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当主动向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现就2023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职责,保证消防安全。 二、?全市范围内符合《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附件1)的单位(场所),应主动到所在县(市、区)消防救援机构申报备案。申报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1日,经消防救援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 三、?2022年已经申报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基本情况未发生变化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此次可不再重新申报;因调整、整合或关停且不再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应及时告知辖区消防救援机构,消防救援机构核实后将对重点单位名录库予以调整。(略) 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电话:0797-*。
特此公告
(略) 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8月14日
附件1:
(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为了正确实施《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略) 的实际情况,现制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如下:
一、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一) (略) 所在城区建筑面积在1200平方米(含本数,下同)以上、县(市)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物品的商场(商店、市场);
(二) (略) 城区客房数在50间以上、县(市)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旅馆、饭店)等住宿场所;
(三) (略) 、公共礼(会)堂和体育场(馆);
(四)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餐厅的餐饮场所)、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除外)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五)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保龄球馆、 (略) 、酒吧、咖啡厅或茶座(楼、馆)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 (略)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县(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非娱乐性质的餐饮场所;
(七) (略) 城区营业面积200平方米、其他县、市(区)城区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网吧。
二、医院、 (略) 和寄宿制的学校、托儿所、幼儿园
(一) (略) 床位在50 (略) ;
(二)县城以上老人住宿床位在50张 (略) ;
(三)县城以上学生住宿床位在200张以上的学校;
(四)县城以上幼儿住宿床位在100张以上的托儿所、幼儿园。
三、国家机关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四、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政、通信枢纽
(一)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二)县级以上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五、汽车运输站、码头
(一)县城以上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客运站和客运码头;
(二)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货运站、物流中心(不含办公用房);
(三)可燃物品的货运码头。
六、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
(一) (略) 建筑面积在25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图书馆和其他县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
(二)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
(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四)国家级、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
七、发电厂(站)和电力调度中心
八、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销售单位
(一)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二)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三)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100平方米以上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中心, (略) 容量10立方米以上、 (略) 容量5立方米以上的瓶组站、气化站、空混站)等。
九、服装、制鞋等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
生产车间员工在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等密集型企业。
十、重要的科研单位
(一) (略) 级科研单位;
(二)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三)科研试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十一、高层公共建筑、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仓库和堆场,重点工程的施工现场
(一)高层公共建筑的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等;
(二)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 (略) 重要的交通隧道;
(三)国家、地方粮、棉、麻储备仓库;
(四)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以上的木材堆场;
(五)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十二、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
(一) (略) 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5000万元以上、 (略) 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3000万元以上、县(市)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生产企业;
(二)证券交易所;
(三)县级支行以上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大队。
附件2: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电 话 | 消防安全责任人 | |||||
地 ???址 | 邮 编 | 消防安全管理人 | |||||
是否原消防重点单位 | □否 ??□区、县级消防重点单位 ??□地市级消防重点单位 | ||||||
申申报单位属性 报 单 位 属 性 | □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含本数)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店、市场 | ||||||
□客房30间以上的旅馆、饭店 ???□ (略) 、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 | |||||||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餐厅的餐饮场所)、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洗浴部分除外)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 |||||||
□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保龄球馆、 (略) 、酒吧、咖啡厅或茶座(楼、馆)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 |||||||
□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非娱乐性质的餐饮场所 | |||||||
□营业面积≥100平方米的网吧 | |||||||
□住院床位5 (略) ????□老人住宿床位50 (略) | |||||||
□学生住宿床位数200张以上的学校 ???□幼儿住宿床位100张以上托儿所、幼儿园 | |||||||
□县级以上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 ? | |||||||
□县级以上广播电台、电视台 ???□县级以上的邮政和通信枢纽单位 | |||||||
□县城以上候车厅、候船厅的建筑面积≥500 平方米以上的客运车站、码头 ? | |||||||
□可燃物品的货运码头 | |||||||
□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汽车货运站、物流中心(不含办公用房) | |||||||
□公共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档案馆、科技馆、档案馆、纪念馆 | |||||||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 | |||||||
□国家级、省级旅游风景名胜区 | |||||||
□发电厂(站)和电力调度中心 | |||||||
□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工厂 ?? | |||||||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专用仓库(堆场、储罐场所) | |||||||
□营业性汽车加油站、加气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容量5立方米以上的瓶组站、气化站、空混站) | |||||||
□生产车间员工100人以上的服装、鞋帽、玩具、木竹制品、家具、塑料、食品加工和纺织、印染、印刷、打火机等劳动密集型企业 | |||||||
□ (略) 级科研单位 ???□负责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单位、 | |||||||
□科研试验中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科研单位 | |||||||
□高层公共建筑办公楼(写字楼)、公寓楼 | |||||||
□城市地下铁道、地下观光隧道等地下公 (略) 重要的交通隧道 | |||||||
□国家、地方粮、棉、麻储备仓库 | |||||||
□总储量在10000立方米的以上的木材堆场 | |||||||
□总储存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燃物品仓库、堆场 | |||||||
□固定资产(建筑、设备、原材料等)价值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生产企业 | |||||||
□证券交易所□县级支行以上的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大队 |
注:各单位自行对照,并在申报单位属性栏内选择一项□打“?”。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