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工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近年来群众普遍反映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不规范,外包业务监管不力,中介服务乱象多,民 (略) 介入殡葬行业导致殡葬服务收费高,墓地价格虚高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省民政厅、市纪委监委、市民政局、区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推动解决全区殡葬领域存在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024年5月至10月在全区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立场,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深入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 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配合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殡葬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压紧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加强行风建设,推动殡葬服务机构加强长效治理,完善内控机制、强化制度执行,提高殡葬服务机构规范化水平;督促殡葬中介机构和外包服务企业守法经营、规范运营,有关从业人员提升职业操守、严格行业自律;大力倡导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各镇街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殡葬工作的领导,要强化绿色文明节俭理念,合理规划发展殡葬事业,加强对殡葬行业资本介入及运营情况监督和管控,严禁迁坟点、农村公益性公墓以营利为目的变相经营,坚决防止违规销售违法经营行为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整治重点
全面落实《四川省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略) 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精神和省、市、区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强化政治担当,听令而行、依令而动。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按规定应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 准、超范围收费。 (略) 场调节价墓穴(墓位)虚高定价。
2.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过程中巧立名目、 诱导捆绑消费等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违规行为。
3.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含骨灰堂、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公职人员参股公墓建设经营。
4.违规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规出售(租)农村公益性公墓或墓地墓穴(墓位)。
7.未经批准,擅自将公益性公墓改为经营性公墓。
(二)殡葬中介服务主体(俗称殡葬“一条龙服务”“殡葬串串”)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1.是否具有合法经营资质。
2.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是否公开,丧葬用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有强制收费、捆绑销售或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3.是否存在代办殡葬服务过程中超标准收费的问题。
4.是否有坑蒙拐骗、 (略) 行为。
5.是否有假冒殡仪馆名义,违法违规经营遗体接运、存放、整容等殡葬服务行为。
(三)殡葬服务机构管理人员等腐败和作风问题。
1.指定殡葬用品供应商和服务提供方,进行利益输送。
2.伪造虚假信息,冒领财政补贴。
3.违反用人用工规定,违规招录。
4.与殡葬中介服务主体内外勾连,收受好处,违规牟利。
5.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6.政策执行不力、整改落实不到位等形式主义问题,脱离实 际、漠视群众利益等官僚主义问题。
(四)医疗机构(医院)方面的违规行为。
重点 (略) 医护人员、医院保安、保洁等聘用人员向殡葬中介服务主体倒卖逝者及亲属信息进行牟利,为其到ICU、太平间承揽生意提供便利, (略) 秩序等行为。
(五)其他方面问题。
1.属地镇(街道)监管缺位,长期没有研究殡葬工作,检查工作走马观花。
2.殡葬政策宣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成效不显著。
3.殡葬服务机构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支部活动开展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宽松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4.殡葬服务机构财经管理不规范,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管理不严格,采购问题较多。
5.对外包服务缺乏有效监管,成本核算、工作评估、奖惩机 制等监督约束制度不健全,服务不规范,收费不合理。
6.殡葬服务机构人事管理有漏洞,岗位回避制度、轮岗制度执行不到位,对临聘人员监管不力,廉政风险隐患突出。
7.对民间殡葬人员教育引导不到位,漫天要价、与商贩相互 勾结哄抬殡葬用品价格问题频发,增加群众治丧负担。
8.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有豪华趋势,对社会资本和国有企业殡葬行业监管不力,殡葬公益属性受到挑战。
三、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5 月 25 日前)。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区民政局制定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重点、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等有关要求,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集中整治工作。
(二)全面自查,立行立改(5 月 25日-6 月30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殡葬从业人员、治丧群众、殡葬中介机构和外包服务企业的走访,及时建立问题清单、整治清单、责任清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按监管职责对殡葬服务机构财务和项目开展检查。
(三)压实责任,集中整治(7 月1日-9 月30日)。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将整治重难点突出出来,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持续跟踪问效。强化统筹调度,采取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等方式,各镇街、部门要及时向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股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殡葬领域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区殡葬改革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研判会商解决,做好风险防范、矛盾化解等工作,务求取得实效。
(四)以案促改,完善制度(10 月31日前)。各镇街、部门要全面总结整治情况、先进经验,对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及时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股。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力度,运用约谈、提醒提示函等方式,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完善治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部门及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下大决心、集中力量抓好殡葬领域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等工作,彻底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区民政局联合区纪委监委驻教体局纪检监察组成立工作专班(组成人员附后),工作专班由区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及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熟悉党务、财务及殡葬领域等方面政策的同志组成,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推进整改。
(二)坚持查纠并举。各镇街、部门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暗访调查、征求群众意见等多种方式,推动查纠工作走深走实。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对标对表,逐一挂号销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强化重点督办、提级办理。以查处典型案例带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督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久查未结的问题线索,对存在违纪违规问题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加强制度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内控机制,不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稳妥审慎。整治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既要态度坚决、依法整治,又要稳扎稳打、平稳有序。要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施策,不搞“一刀切”,防止因服务质量降低,引发群众不满,导致新的问题。要提前研判各种风险,拟定风险预案和应对举措,对整治规范工作中出现的舆情,及时妥善应对处置。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
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对照职能职责共同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对照整治重点一一进行梳理排查。6月18日前,各镇街、部门均需报送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盖章的集中整治工作清单(附件2)。6月至10月专项整治期间,各镇街、部门如果当月有新增问题的,于每月18日前,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集中整治工作清单(附件2),未及时报送的镇街、部门视同当月无变化。工作清单报送至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儿童保障股(戴小兰,联系电话:*,V网:*,QQ邮箱:*@*q.com),9月27日前将整治工作书面总结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汇总并形成全区总结报告于10月 (略)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