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前期已报名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需重新携带报名资料领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名称
某模拟仿真环境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3-VQ01-F1123
(三)项目概况
建设一个先进、实用、可扩展的模拟仿真环境,满足开展相关领域专题分析、研判需求。
(四)初步技术参数
1.研讨综合集成平台:综合应用知识汇聚服务、视频通信服务、协同编辑技术等技术手段,构建群体协作、人机协同、实时交互的协同研讨支持集成环境。
2.智能服务平台:通过对业务数据的引接、处理、分析,以及领域知识建模,实现对数据的高效存储和检索、对体系知识图谱的融合构建,实现数据和知识的统一管理与服务。
3.仿真平台:通过模型开发、一体化开发、仿真引擎、可视化显示、结果呈现、分布式/集中式运行环境等功能,实现组件化实体模型快速构建、多层级跨域仿真推寅,支撑对业务体系仿真验证和定量分析。
4.体系建模与评估分析平台:通过体系架构描述、体系建模与效能评估分析、综合应用分析等,支撑业务体系构建方案的生成。
5.硬件系统:通过大屏显控系统、服务器工作站等设备的建设,构建用于数据存储、服务和业务应用可视化展示和运行支撑环境。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120万元;
3.最高限价:2120万元;
4.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资格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线下申领:2023年12月6日-12月12日(上午10:00-11:00,下午3:00-4: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略) 东城区海运仓大厦综合服务大厅。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前期已报名的供应商,需携带报名资料重新领取采购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6.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一级资格证书;
7.保密承诺书。
- 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领取采购文件(光盘)。
(五)招标文件免费提供。
说明: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以上仅作为发放采购文件的依据,真实性由供应商自行负责。投标资格有效性将由评审现场根据资格证明文件判定。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6日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
(三)投标地点: (略) 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00。
(二)开标地点: (略) 东城区海运仓大厦开标室一。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
(二)踏勘地点: (略) 东城区*方指定地点。
(三)联系人:刘助理。
(四)联系电话:010-*。
(五)注意事项:
1.前期已参加过现场踏勘的供应商无需参加。
2.请将参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车牌号于12月13日10时00分前短信发送至*)。
3.踏勘当天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证明。
4.除填写登记表外,现场请勿向任何人泄露供应商名称等敏感信息。
(六)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助理
办公电话:010-*、010-*
传 真:010-*
地 址: (略) 东城区海运仓胡同一号海运仓大厦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010-*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采购服务站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