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城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2】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阜城县城乡生活垃圾转运设施项目-施工及设备采购安装工程;(2)项目建设地点:阜城县古城镇、码头镇、霞口镇、崔家庙镇、漫河镇、建桥乡、蒋坊乡、大白乡、王集乡;(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垃圾转运车间总计1350平方米;购置变压器(30KVA)9台、移动站YJYJ20B型18台、勾臂车(25T)9台、除臭杀毒系统及排风扇9台、高压冲洗洗车机9台、吸污车2台。预计垃圾转运规模150吨/日。(4)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要求;2、投标人应具备所投设备独立生产或供货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国 (略) ”网站查询的信用证明资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4、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具备所投设备独立生产或供货能力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不超过2家,具备所投设备独立生产或供货能力的投标人为牵头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9月8日上午09时00分 至2022年09月12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 (略) (http://** ) ( (略) 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9月28日上午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 (略) (http://** ) (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招标 (略) (http://** )、 (略) (略) (说明:1.投标 (略) (略) (略) (略) 上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 (略) (略) 上注册的投标人, (略) (略) (http://**), (略) 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 (略) (略)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2.投标人需在招标 (略) (http://** )完成注册,完成注册的投标人登*招标 (略) ,领购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 (略) 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招标 (略) 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阜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衡水昊锦 (略)
地 址:阜 (略) 地 址: (略) 桃城区红旗大街319号中央花园4幢1单元12层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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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张磊联 系 人:王彬
电 话:0318-*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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