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汽车周转箱、托盘制造(年产*个汽车周转箱、托盘)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响水县工业经济区灌东产业园A02厂房 |
建设单位 | 江苏宏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盐城满 (略) |
项目概况 | 企 (略) 响水工业经济区管委会位于响水县工业经济区灌东产业园A02厂房,建筑面积约7180m2,通过投资*万元,购置注塑机、拌料机、磨具、粉料机等设备,建设年产*个汽车周转箱、托盘制造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项目落实既定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以颗粒物计)、注塑废气(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破碎废气(以颗粒物计)。项目采用集气罩对注塑挤出、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破碎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经处理后的废气分别通过15m高DA001、DA002排气筒排放。投料工序产生少量粉尘采取加强通风措施,通过车间门窗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施做农肥,远期接管浦港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通过垃圾桶暂存,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处理,边角料、不合格品、收集粉尘由企业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产生;采用的降噪措施为设置隔声门窗、消音器、减振措施等。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 |
建设单位 或地方政府 所作出的相关 环境保护措施 承诺文件 | 江苏宏 (略) |
听证权利告知 | 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应在本公示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公众如有相关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当面或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人:徐正科 通讯地址:响水县行政审批中心环保窗口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5-* 传 真:0515-* E - mail:*@*q.com |
附件 | 宏升汽车周转箱、托盘制造环评报告[点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