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信息化项目补充公告3
各潜在投标人:
“铜陵(皖中南)保税物流中心跨境电商监管中心信息化项目”(招标编号:TLGC*)招标现重新启动,现将招标文件中有关内容做如下修改:
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做如下修改:
条款 | 原内容 | 现修改内容 |
企业业绩要求 | 投标企业近五年(自2017年12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资料或初验资料。合同中能明确反应出合同金额及工程内容等关键信息,合同中未能明确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 投标企业近三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的智能化或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该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和建设单位出具的验收资料或初验资料。合同中能明确反应出合同金额及工程内容等关键信息,合同中未能明确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 |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做如下修改:
评分项目 | 原内容 | 现修改内容 | ||
技术方案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包括能全面涵盖项目总体要求,系统功能结构、业务流程分析透彻等,对项目系统总体技术方案应细致、全面、合理、先进、可行。优的得4分,良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建设技术方案,包括能全面涵盖项目总体要求,系统功能结构、业务流程分析透彻等,对项目系统总体技术方案应细致、全面、合理、先进、可行。优的得4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
项目实施方案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合理全面。优的得4分,良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期保证措施、质量保证措施、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合理全面。优的得4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
培训方案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次数等细致、全面、合理。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培训课程安排、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次数等细致、全面、合理。优的得4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
售后服务方案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间、服务流程、保障措施等详细描述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的得3分,良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3 |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间、服务流程、保障措施等详细描述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优的得4分,良的得3分,一般的得2分,差的得1分。 提供相应方案放入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 | 4 | |
企业荣誉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略) 政府或国家认定的“科学技术奖”的得4分; (2)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5 | (1)取消此评审项; (2)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 (略) 级及以上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1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1 | |
投标人资质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投标人通过CMMI 3级及以上软件成熟度水平认证并获取有效证书的,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且能力等级为*级的得2分,*级的得1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运行维护成熟度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12 | (1)投标人通过CMMI 3级及以上软件成熟度水平认证并获取有效证书的,得2分。 (2)取消此评审项。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满分6分。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TSS运行维护成熟度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得2分。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10 | |
投标人技术能力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人具有下列与本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1)与海关金关二期后台系统对接接口开发; (2)跨境电商场站管理系统; (3)跨境贸易公共/综合服务平台; (4)海关物流监控系统; (5)视频监控系统;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10 | 投标人具有下列专利证书或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相关或类似内容即可),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10分。 (1)与海关金关二期后台系统对接接口开发; (2)跨境电商场站管理系统; (3)跨境贸易公共/综合服务平台; (4)海关物流监控系统; (5)视频监控系统; 以上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10 | |
项目组成员能力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促使本项目高效、高质交付。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高级工程师、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4分。 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中级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0.5分,满分1分。 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人员证书及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7 | (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促使本项目高效、高质交付。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的,得1分;拟派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2分; (2)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拟派项目组成员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或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或软件工程师或中级及以上电子信息工程类职称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满分5分。 1.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证书的按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提供人员名单(格式自拟)、人员证书及开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在该投标单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 7 | |
业绩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分值 |
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合同考察业绩的内容、性质及涵盖,所提供的业绩需包括以下内容: (1)查验系统:智能在线查验系统或智能查验配套系统或智能查验分拣线系统; (2)线上申报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3)监管场所信息化系统:跨境电商场站管理系统或运营大数据分析系统或运营数据集成化系统或仓储管理系统或卡口核放系统; (4)弱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无线覆盖系统或大屏拼接; ①业绩的内容、性质及涵盖与本项目要求全部一致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3分,满分12分。 ②业绩的内容、性质,涵盖与本项目要求中“查验系统”、“线上申报平台”、“监管场所信息化系统”部分一致的,满足其中两项系统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2分,满分8分。 ③业绩的内容、性质,涵盖与本项目部分一致的,满足其中一项系统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1分,满分4分。 注: 1、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合同中能明确反应出相关评审内容,合同中未能明确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同一业绩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 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此项业绩评审允许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 | 12 | 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 合同考察业绩的内容、性质及涵盖,所提供的业绩需包括以下内容: (1)查验系统:智能在线查验系统或智能查验配套系统或智能查验分拣线系统; (2)线上申报平台: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或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3)监管场所信息化系统:跨境电商场站管理系统或运营大数据分析系统或运营数据集成化系统或仓储管理系统或卡口核放系统; (4)弱电系统:视频监控系统或无线覆盖系统或大屏拼接; ①业绩的内容、性质及涵盖与本项目要求全部一致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4分,满分16分。 ②业绩的内容、性质,涵盖与本项目要求中“查验系统”、“线上申报平台”、“监管场所信息化系统”部分一致的,满足其中两项系统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3分,满分12分。 ③业绩的内容、性质,涵盖与本项目部分一致的,满足其中一项系统的,每提供一个业绩的得2分,满分8分。 注: 1、该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合同中能明确反应出相关评审内容,合同中未能明确的,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材料。同一业绩按得分最高的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2、业绩仅限以投标单位名称的法人( (略) )所取得的业绩;若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发生过变更,以至于影响到评审时,投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 公章放入投标文件中。 3、此项业绩评审允许与资格审查业绩重复。 | 16 |
3、现重新生成该项目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更改部分以本次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
5、该补充公告经论证,不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开标时间更改为2023年1月16日上午9:15,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九室。
特此说明!
招标人:铜陵(皖中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升工程 (略)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