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交易公告
本 (略) (略) (略) 委托,对 (略) (略) 朝东98号等六处商铺租赁项目交易信息在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http://**)进行披露,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CQ*
二、标的概况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 租赁期限 (租赁起止日期) | 交易起始价 首年租金 (元/年) | 保证金(元) | 加价 幅度 (元) | 租金 递增 (方式) | 优先权人 | 是否租赁用途限定 | 是否 腾空 |
1号 | (略) (略) 朝东98-1号南商铺 | 5.735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6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2号 | (略) (略) 朝东98-1号商铺 | 10.54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9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3号 | (略) (略) 朝东98-2号商铺 | 8.8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9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4号 | (略) (略) 朝东98-3号商铺 | 6.8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9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5号 | (略) (略) 朝东98-4号商铺 | 9.07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9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6号 | (略) (略) 朝东98-5号商铺 | 12.37 | 2022年11月24日—2024年11月23日 | * | 9000 | 500 | 无 | 有 | 是 | 否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项目规定
1.租金递增:无。
2.租赁用途限定:各标的均不得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奶茶烧烤、副食品、危险品和丧葬用品,如超范围经营的,按以下程序处理:⑴责令立即改正;⑵拒不改正者,切断店面电源,清理出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免租期:无。
4.保留价:无。
5.本项目标的均有优先权人。
6.竞得人获得承租权后,转让方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竞得人如有特殊原因无法经营需要转让的,必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转让方同意,办理有关转让手续后方可转让。
7.商铺之间的承重墙不得拆除,现有地皮高度应维持现状,可进行地面装饰。
8.竞得人取得合法租赁权后, (略) 场管理,如需要装修的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和装修计划,在确保符合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经转让方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
9.竞得人须在租赁之日起10天内办妥工商营业执照,必须遵守转让方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管理,违法违规经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
10.商铺供电时间为早上7:00至晚上23:00。
11.竞得人在签订《营业用房租赁协议》(附件1)时,须同时签订《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市场规范经营责任书》、《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见附件2、3、4)。
四、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五、交易方式
本 (略) 上竞价方式进行交易。
六、看样时间及联系人
看样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月24日(工作时间);
看样联系人:张薇,联系电话:0573-*。
竞买人在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可以要求看样联系人一同前往现场。若竞买人未要求看样联系人陪同或自行前往标的现场或未前往实地看样的,视为竞买人自动放弃实地看样的相关权利,并已对交易标的实物现状予以确认。
竞买人在交易申请前,应仔细审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权证或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现场门牌是否标识或标识是否正确等),调查是否存在瑕疵,承担尽职调查责任。
七、报名
竞买人线上注册报名并成功缴纳保证金后即完成项目报名。
1.报名方式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 (略) 上注册报名,报名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操作说明视频教程可扫描本公告末尾二维码直接观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竞价视频教程”栏观看。
标的有优先权人的,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携带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本公告第九款)和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优先权声明书》(附件6)至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取得优先权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4日9:00 ~ 10月24日16:00。
3.保证金缴纳时间:同报名时间;
竞买人应于2022年10月24日16:00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4.保证金缴纳方式:
(1)微信支付
竞买人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通过微信支付缴纳。选择微信支付的,无需对微信账户充值,付款时通过微信绑定的银行卡直接付款即可。
(2)转账
保证金应单笔足额缴纳。竞买 (略) 银转账或非现金柜面缴款(不允许现金缴款)两种方式,向报名系统中竞买标的提示的指定账户转款(不同标的的保证金账号各不相同,报名多个标的的,其保证金应分别单独缴纳),缴款账户也可在系统的《报名电子确认单》上查看。
5.保证金缴纳流程:详见本文件第二部分第2款。
6.保证金代缴
保证金允许代缴,缴款人名称与竞买人不一致的视为缴款人替竞买人代缴保证金。竞买人与代缴人就保证金代缴权利义务作出的约定与中心无涉,中心有权对保证金缴纳、退还、转款、没收等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处置。
7.保证金有以下情况的作误入款退回,视为缴纳不成功:
(1)保证金未缴入指定账号的;
(2)保证金未足额缴纳;
(3)保证金超额缴纳的;
(4)保证金到账超时的;
(5)同一标的保证金分多笔缴纳的。
8.保证金互不开收据。
八、网上竞价
竞买人完成项目报名后,即可以在竞价时 (略) 上竞价,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阶段组成,竞价流程及规则详见本文件第三、第四部分。操作说明视频教程可扫描本公告末尾二维码直接观看,或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报名视频教程”栏观看。
标的1-6:2022年10月25日09:00 ~ 10:00;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
九、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竞价结束后最终出价人应于2022年10月28日前(工作日)携带以下资料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一楼要素交易窗口(地址: (略) (略) 138号,联系电话:0573-*)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电子确认单(网上注册报名后打印)。
(2)竞买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竞买人非自然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上述若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5)、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受托人在交易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均视同竞买人签署和处理,由此可能存在或引起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1)同一标的多个竞买人委托同一受托人的;
(2)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的;
(3)竞买人提供的资料与竞买资格不符的;
(4)其它不符合本文件有关规定的情形;
3.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十、签订合同
1.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合同。
2.《成交确认书》、交易文件、报价文件等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十一、付款及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的成交价款(或首付款)、保证金和交 (略) 统一结算。各成交标的的保证金自动转作该标的成交价款(或首付款)的一部分,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或首付款)差额部分缴纳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本项目成交价款扣除转让方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由交易中心在转让方办理交易价款划转手续的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交易服务费按交易成交总价计算,以每个标的成交总价为基数,采用分档递减累加法计算,向转让方按以下标准收取:
(1) *元(含)以下的,按成交金额0.8%;
(2) 超过*元至*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5%;
(3) 超过*元至*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4%;
(4) 超过*元至*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3%;
(5) 超过*元至*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2%;
(6) 超过*元至1亿元(含)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1%;
(7) 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成交金额0.08%,最高不超过*元。
2.付款方式:两年租金一次付清,先付后用。
3.交易标的成交总价(或称租金),根据租赁期限及年租金折算到天计算,不包括竞价服务费、履约保证金以及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计算公式:成交总价(租金)=每年租金/365*实际承租天数,租金涉及递增的,后一年的租金=前一年租金*(1+增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4.履约保证金:各标的竞得人应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标的1-6均为5000元,其中500元为消费者质量保证预赔金。租赁到期后无消费者预赔,竞得人按约履行租赁合同,且无其它违规现象或给转让方造成经济损失情形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息)。
十二、保证金的退转
1.竞得人无违约的,其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交易中心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作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竞得人违约的,其保证金不予退还,详见第十三款违约责任。
2.未竞得人的保证金由交易中心在竞价结束后三个工 (略) 退还(不计息)。
3.保证金缴纳不成功的,其保证金作误入 (略) 返还(不计息),如竞买人缴款的入账信息不全,中心将在竞买人完善信息后三个工 (略) 退还(不计息)。
4.保证金退还涉及代缴的, (略) 退还至代缴人账户。
十三、违约责任
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
1.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通过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最终出价人的资格不符合交易文件规定的;
5.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放弃受让的;
6.拒绝签订合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
7.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应付价款或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竞买人有上述违约行为的,除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外,还需承担赔偿转让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其保证金扣除项目交易服务费后由本中心以转账形式汇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十五、交易标的交割
标的交割手续按交易双方合同的约定办理。
十六、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略) (略) 138号(交通大楼三号楼)
联系人:朱女士电话:0573-*
本项目交易文件请点击本链接下载。
竞价视频教程和报名视频教程二维码:
浙江江南 (略)
2022年10月14日
第二部分 网上报名流程
1.注册报名
竞买人可通过电脑端或手机端(微信) (略) 上注册报名。
1.1电脑端
1.1.1登录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http://**)。
1.1. (略) 站左侧“ (略) 上报名系统”。
1.1.3点击“注册”按钮注册账号。
1.1.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1.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1.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 (略) 上报名系统。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左侧菜单栏“(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请认真阅读协议内容,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 点击“提交”按 (略) 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点击选中“产权交易”类别,选择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报名”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打印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可点击下方“打印”按钮,打印或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1.2手机端(微信)
1.2.1竞买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
1.2.2进入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进入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1.2.3点击注册账号。
1.2.4选择“个人”或“企业”(独立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填报,该身份一旦确认不得变更,竞买人将以此身份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合同等手续。
1.2.5请认真阅读页面的文字提示后,自行设置账号与密码:
账号:6位及以上,字母、数字或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密码:8位及以上,大写字母、小写字母和数字的组合。
身份证号码:选择“个人”身份的填写竞买人的身份证号,选择“企业”身份的填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号,身份证号须为参与本次竞标的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真实身份证号,由系统检验,竞价后竞买人凭身份证确认中标资格。
手机号码:输入竞买人(或企业经办人)手机号后点击“点击此处获取验证码”,验证码将在5分钟发送,竞买人将收到的验证码填写在输入框内,并点击“提交注册信息”按钮,注册成功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跳转至登录页面。
1.2.6使用上一步注册的账号及密码登录要素交易手机端报名竞价系统。
点击“交易报名”栏进入交易报名;
点击“(第一步)填写基本资料”:将竞买人真实信息填写完整并点击“提交”按钮。
点击“(第二步)签订竞价协议”:认真阅读协议内容,确认并勾选“我已经阅读本《协议》并接受本《协议》所有服务条款”,点击“提交”按 (略) 上竞价协议的签订。
点击“(第三步)报名竞价标的”:选中您要参与的竞价标的(点击右上角的“+”键,选择项目类型:“产权交易”),点击报名标的,点击“确定”按钮,若选择多个标的的可以继续添加其他标的。
点击“(第四步)获取电子确认单”,通过短信验证后打印或截屏保存电子确认单,该单据在缴纳保证金、登录竞价系统、确认中标资格的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凭证。
2.缴纳保证金。
点击“(第五步)缴纳保证金”,选择“方式一”或“方式二”其中一种进行缴纳,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2.1通过微信支付的,选择“方式二”(微信支付缴纳),点击“立即微信支付”按钮,手机端直接缴款,电脑端通过系统弹出的二维码扫码支付。
2.2通过转账方式支付的,选择“方式一”,根据系统提示的账号或根据《报名电子确认单》(第四步)中指定的账号,以转账方式(网银或非现金柜面缴款)单笔缴纳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3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系统对应标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将显示“已确认到账”,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 (略) 上竞价。
2.4保证金未缴纳或缴纳不成功的,系统将显示“未确认到账”,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再次缴纳保证金,以取得竞价资格完成项目报名。
2.5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如保证金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影响竞价的,则竞买人自行承担责任。
注:本系统将在保证金缴纳、竞价、资格审查等环节提供短信提醒服务,请竞买人尽量关闭短信屏蔽,以免错过提醒短信。
第三部分 网上竞价流程
竞买人可通过手机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参与竞价:
1.手机端:竞买人进入 “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公众号点击“报名竞价”栏,登录已注册报名的账号,选择所报标的,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或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进行验证。
2.电脑端:竞买人通过浙江江南要素 (略) 站(网址:http://**)登录“ (略) 上竞价系统”, 登录已注册报名的账号,点击报名的标的,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或输入《电子确认单》上的动态口令进行验证。
3.竞买人通过验证后进入“电子竞价大厅”,点击所要加价的按钮进行出价。优先权人在竞价过程中,通过点击“行使优先权”按钮行使优先权。
第四部分 网上竞价规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竞买人必须遵守本规则的约定,并受此制约。
1.交易主体定义
1.1“产权交易机构”指组织本次产权交易活动的浙江江南 (略) 。
1.2“转让方”指本次交易标的的产权人。
1.3“竞买人”指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4“最终出价人”指参与竞价且最终出价最高的竞买人。
1.5“竞得人”指资格审查合格的最终出价人。
2.竞价规则
2.1网上竞价由自由竞价和限时竞价两个连续的阶段组成,竞价开始时间即为自由竞价开始时间。优先权人在同等价位下享有优先权。
自由竞价:自由竞价时间内竞买人在竞价系统中,根据竞价起始价(当出现新的报价时按当前价)和规定的加价幅度(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单次最大加价幅度不得高于10个加价幅度)对竞买标的进行报价。在尚未有人报价的前提下,首次出价的竞买人可报起始价。
限时竞价:自由竞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180秒限时竞价阶段。在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竞买人对当前价加上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加价幅度进行竞争报价,当新的报价出现后,180秒限时竞价周期重新开始,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180秒限时竞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该标的竞价活动结束,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为最终出价人。
2.2最终出价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即成为该竞价标的的竞得人,其最高有效报价为成交价。
2.3竞价标的无人应价的,该标的流标。
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心将视具体情况作出中 (略) 上竞价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2.4.1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4.2相关工作人员私下接触竞买人 (略) 上竞价出让活动公正性的;
2.4.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 (略) 上竞价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2.4.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的其他情形。
上述情况消除后, (略) 上竞价活动。
2.5因竞买人电脑或手机端 (略) 络堵塞、病毒入侵、软硬件故障等导致竞买人不能 (略) 上竞价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竞价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3.其他
3. (略) 上竞价的竞买人在竞价活动中应共同遵守本规则中的各项规定,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等不良行为。
3.2竞买人应慎重决定交易申请行为, (略) 上报名,即表明对交易标的已完全了解,并自愿接受交易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3.3竞买人应对误过竞价时间或操作失误承担全部责任。
3.4在竞价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略) 提起诉讼。争议涉及本中心时,当事人可以向本中心的监管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略) 提起诉讼。
3.5本《网上竞价规则》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浙江江南 (略) 。
附件1
营业用房租赁协议(样张)
出租方(*方): (略) (略) (略)
承租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浙江省房屋租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经*、*双方协商就营业用房租赁达成如下协议,以示双方共同信守:
一、*方将坐落在 (略) (略) 朝东号店面,建筑面积约M2租赁给*方作营业用房使用,经营范围为:,*方已对该营业用房进行全面了解。
二、租赁期限:*方租赁上述营业用房期限为二年,即自二O二二年 月日八时三十分起至二O年月日十七时止,*方应在租赁期限届满日十七时清空租赁房屋内的所有财物并向*方返还租赁房屋。
三、租金数额:该房屋租金每年元,物业管理费每年元,二项合计元(大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付清租赁期全部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四、房屋租赁期内,*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方负责对房屋检查并承担房屋主体结构(含卷帘门)的维修费用,但交付*方使用后,因*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方应承担维修工料费或赔偿*方相应经济损失。
五、*方在承租期内,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1、*方在承租期内,对营业用房有装修权,但不得对该营业用房改变结构或影响邻近店面的经营。装修方案需经*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方全额承担。且*方保证安全装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方负担(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方造成的侵权等赔偿责任)。租赁期满,装修部分,*方不作补偿,无条件归*方所有,如*方需拆除的,则须将营业用房及相关设施设备恢复原样。
2、*方租赁该房屋经营时: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奶茶烧烤、经营副食品、美容美发、危险品及丧葬用品等经营。
3、在承租期内,*方如需转租第三人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应书面向*方提出申请,并经*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转租后,本协议以最后一个承租方姓名为准。
4、为保证*方按约履行合同及保证该房屋内*方提供的设施完整无损等,*方向*方收取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间(含消费者质保预赔金500元整),并作如下处理:①如合同期内*方有违约行为的,*方有权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违约金及罚款等;②*方对营业用房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造成损坏但未修理回复原状的,*方有权自行修理或委托第三方修理,相关费用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③*方在合同期内造成第三方损害的而由*方先行垫付相关款项的,可由*方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④*方为*方垫付质保预赔金的,可直接予以扣除;⑤租赁期限届满,但*方尚欠水电费等相关款项未付清的,*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⑥租赁期限届满,经*方验收复核,*方按约履行租赁合同,对设施无缺损、无消费者预赔及无欠交水电费等,且无其他违规情形或给*方造成经济损失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给*方在成设备设施损坏等),则履约保证金由*方全额退还给*方(不计息);⑦如租赁期限内因扣除相关款项导致履约保证金不足5000元的,*方因及时补足,经*方通知仍不补足的构成*方违约。
5、*方租赁该房屋经营,申领执照、税务证等事宜由*方自行办理,各项费用均由*方自负,与*方无关。*方应规范经营,按时交纳应由*方交付的费用(含税费、水电费等)。
6、*方如需中途退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方,退租后,*方已付租金,*方不予退还,对*方的装修,处理比照本条第一项处理。
7、如合同期内遇有城建规划改建,需提前终止本协议时,*方应无条件服从,*方对已收租金剩余部分退还给*方,但不承担赔偿和违约责任。
8、 (略) 场格局变动和改扩建工程需要时,*方无条件服从,*方不作任何补偿。
9、合同期内如遇公共事件、突发事件、紧急事件或不可抗力等所有*方认为需要进行统一管理的因素,则*方需无条件服从*方管理。
六、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整,且任何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1、*方一旦发现*方租赁该房屋超越经营范围,视作*方违约。
2、*方租赁*方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部门处以吊销营业执照、遭有关部门处罚或越门占道经营,则视为*方违约。
3、租赁期限届满后,如*方未按约定期限清空租赁房屋内财物的,视为*方遗弃物,*方有权按无主物进行处置。
4、租赁期限届满后,*方未按约向*方返还租赁房屋的,视为*方违约,*方有权按原月租金3倍计算房租金。如遇诉讼,*方应全额承担诉讼费用(含律师代理费)。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略) (略) 起诉。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协议一式*份,*方执一份,*方执二份,其中一份用于办理工商登记。
*方: *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附件2
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略) 场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规定, 为规范 (略) 场行为, (略) 场、经营户和消费者三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有保证商品质量的责任。市场举办者有对进场经营者所售商品的质量实施经营管理的责任。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 (略) 场的统一管理,上市商品的质量、标识、计量、包装装潢及广告宣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条 保证不销售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及国家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并对所售商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
第三条 严格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明文规定的“三包”商品范围及其“三包”期限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主动向消费者发放商品信誉卡。
第四条 所售商品质量有争议的,由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经检验认定不合格的商品,由经营者承担检验认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 (略) 场所造成的各项损失。
第五条 市场按规定向进场经营者收取质量预赔金,实行先行赔付的责任,预赔金在终止租赁关系、经营者所售商品“三包”期限截止后给予退还;对市场内从事违法行为的经营者,市场可扣除一定比例的预赔金,也可利用预赔金向消费者实施先行赔付,并有权向经营者追偿属于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
第六条 市场实行商品准入制度,对列入准入范围的商品,场内经营者须将 (略) 场规定进行登记,并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普通商品保留进货凭证,进货凭证和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七条 积极 (略) 场及有关部门开展的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市场举办者 进场经营者
(盖章) (签字):________ 店面号: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附件3
市场规范经营责任书
嘉工商(示范)2003-1-03
根据《浙江 (略) 场管理条例》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 (略) 场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为明确举办者与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责任书。
第一条 市场 (略) (略) (略) 场经营设施和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维修等服务管理的责任。 (略) 场进行交易的, (略) 场举办者签订摊位(营业房)租赁合同,并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 (略) 场举 (略) 范围内进行合法经营,否则属违约。
第二条 市场举办者和经营者有保证商品质量的责任。市场举办者有对进场经营者所售商品的质量实施经营管理的责任。经营者必须依法经营, (略) 场的统一管理、上市商品的质量、标识、计量、包装装璜及广告宣传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市场 (略) 场内配备必要的环卫设施,进场经 (略) 场内环卫设施,并自觉搞好门前卫生。
第四条 市场举办者应加强对《浙江 (略) 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组织调解,经营者应予以积极配合。
第五条 市场举办者按规定向进场经营者收取保证金(详见合同第十条规定),实施先行赔付的责任,其中保证金在终止租赁关系、进场经营者所售商品“三包”期限截止后给予退还;对市场内从事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举办者可扣除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也可利用保证金向消费者实施先行赔付;并有权向进场经营者追偿属于其应承担的责任部分。进场经营者违法行为严重的,市场举办者有权终止摊位(营业房)租赁关系。
第六条 进场经营者应在核定的摊位(营业房)或安排的场地进行交易, (略) 场内随意设摊或流动经营。进场经营者应在摊位(营业房)指定的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经营的商品应明码标价。
第七条 进场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不得擅自出租、转让店面。确需转让摊位的, (略) 场举办者书面同意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市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者应自觉接受和积极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 (略) 场实施的行政监督管理。
第九条 市场举办者发现经营者或 (略) 场举办者有违法行为时,均应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报告,并及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
第十条 市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者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报告统计信息和其它重大信息的责任。
(略) 场举办者和进场经营者共同遵守。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市场举办者 进场经营者
(盖章): (签字):__________ 店面号: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书
(略) 场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的发生,根据《 (略) 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 (略) 场与经营户消防安全责任书,具体条款是:
市场方责任:
一、市场建设和扩建中的防火设计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批准,有相应的批准文书。
二、 (略) 场规模相适应的消防 (略) 络,完善各级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三、组织、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四、 (略) 场防火管理, (略) 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火警隐患,督促经营户自觉遵守有关消防管理制度。
五、 (略) 场规模相适应的消防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设备更换。
经营户责任:
一、 (略) 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略) 场组织的各项消防知识培训,重视防火工作。
二、市场内不准使用明火、高功率电器(煮饭、烧水、取暖),防火重点区内不准吸烟。
三、营业房装修 (略) 场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在装修中不得使用电、气焊设备,使用管线、板等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在使用时必须有消防管理人员在场监督,易燃建筑材料要妥善保管。
四、营业房内不准擅自移动电器插座、电闸、电表等设备和乱拉乱接电线,经营中确需使用的100W以上大功率 (略) 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五、经营户不准把易燃易 (略) 场存放,有义务主动报告火警隐患,防范以未然。
六、经 (略) 场内消防设施,主动维护保养店面内的消防用具和设备,对被损坏的消防设备要主动负责修复,保证随时可以使用。
以上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有违反,造成后果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至租赁合同期内有效。
市场方盖印:经营户(签名):_______ 店面号: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单位名称、非单位的填写“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人的名义参加 (略) (略) 朝东98号等六处商铺租赁项目(CQ*)(项目名称及编号)(标的序号及名称)的报名、竞价、签约等交易活动。受托人在交易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特此委托。
受托人(签字):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单位名义授权委托的其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人”栏签字;以自然人名义授权委托的“委托单位”栏不填。
附件6
优先权声明书
(转让方):
本人(单位)为(标的名称,含地址、门牌等)的相关权利人(原承租户)。本人声明在该标的后续交易过程中行使(放弃)优先购买权。
声明人: (盖章或手印)
年 月 日
(转让方) (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书须由转让方盖章证明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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