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布亚乡(15+000-16+126)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22年2月22日,我公司委托和田 (略) 承担“新疆和田河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布亚乡(15+000-16+126)段防洪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 (略) (略)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略) 会各界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建议在公示期间。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洛浦县水 (略) ;
单位地址:工程段为玉龙喀什河洛浦县布亚乡段,起点位于玉龙喀什河渠首下 (略) ,终点位于渠首下游 *** km,洛浦县 (略) , (略) 段15+000~16+126,防洪治理对象为该段右岸。
单位联系人:张佳
单位联系电话: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和田 (略)
评价单位联系人:姚工
评价单位联系电话: ***
评价单位邮箱: @@@ 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 (略) 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 (略) 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征求范围为昌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 (略) 进行下载,网址:
http:/ ***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寻求其他方式提交您的公众意见表。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的相关信息见公示第一条。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公众在本公示公布的10个工作日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