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县骨灰堂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临城县骨灰堂建设项目
澄清0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关于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描述为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0.6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现变更为:
②当总报价等于评分基准价时得标准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每高出评分基准价1%,减1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每低于评分基准价1%,减0.5分(0.5-2分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减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因未及时下载招标文件的澄清电子版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