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项目( (略) 科学技术和 (略) ) (略)
采购人 | (略) 科学技术和 (略)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项目( (略) 科学技术和 (略) ) | 预算 | * 4万元 | ||||||||||||||||||||||||
联系人 | 刘 俊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人地址 | (略) 关镇双雄路 * 号 | ||||||||||||||||||||||||||
拟选择单 * 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供应商名称: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关镇 (略) 路 * 号 | ||||||||||||||||||||||||||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 (略) 县复工复产物资与服务的使用和管理,具体内容包括:联合 (略) 门和市政府划定的招商引资企业、重点复工复产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及项目业主, (略) 提高复工率和开工率,资金用于项目物资材料采购、招工用工支出、设备维护支出、开工运营奖补、招商引资奖补、设备购置补贴、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 | ||||||||||||||||||||||||||
拟选择单 * 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原因及理由: 鉴于目前新冠型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生产和生活造成的重大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重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之规定中的第 * 条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故建议采取单 * 来源 (略) 采购。 | ||||||||||||||||||||||||||
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 * 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鉴于目前新冠型肺炎疫情对我县经济生产和生活造成了重大影响,为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确保我县重点项目重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且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之规定中的第 * 条规定“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 (略) 采购的”,故建议采取单 * 来源 (略) 采购。 论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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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略) 县复工复产综合运营商,在疫情防控、城市运营和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领域的统筹协调、物资筹措、资源调配、咨询管理等综合性作用,提供复工复产相关领域服务。 | ||||||||||||||||||||||||||
拟成交的价格 | 人民币: * 4万元 | ||||||||||||||||||||||||||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供应商对拟采用单 * 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向采购人提出质询。质疑函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质疑函需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合法取得的相关证据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
公示期: * 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日期: * 日
采购代理机构:湖 (略) (略)
联系人:刘 津
电 话: ***
政 (略) 门的地址: (略) 筑阳路 * 号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