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万元 | |
项目编号:SZZR* | 保证金: 5,*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略) | 挂牌起止日期:2024-09-24至2024-10-24 |
转让方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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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将所持有的(山东水发教育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及部分债权/SZZR*)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现委托( (略) ) 提交申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按照法律法规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及征询其他股东意见的义务,保障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7、我方承诺确定受让方后按照约定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逾期不签订,受让方有权向我方主张相应违约责任;
8、我方承诺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交易费用,不因与受让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原因拒绝、拖延、减少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费用。
9、我方承诺遵守《山东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如我方违反本承诺相关内容,我方同意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因我方违规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有权向我方进行追偿;
10、我方保证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协助受让方及时办理有关交割、变更手续。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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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东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综合保税 (略) 北段未来创业广场 | 所在地区 | 山东省 - (略) | |
法定代表人 | 谷长新 | 成立日期 | 2017-05-12 | |
注册资本 | *万(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略) |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职业中介活动;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出版物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软件开发;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对外承包工程;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图文设计制作;企业形象策划;体育赛事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平面设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养老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承接档案服务外包;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餐饮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家政服务;创业空间服务;财务咨询;商务代理代办服务;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旅 (略) 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婚庆礼仪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安全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招生辅助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幼儿园外托管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休闲观光活动;品牌管理;组织体育表演活动;露营地服务;娱乐性展览;物业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资产评估;翻译服务;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标准化服务;康复辅具适配服务;护理机构服务(不含医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山东 (略) 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 职工人数 | 2人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类型 | 债权金额(万元) | * | |
评估价(万元) | -*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1 | (略) | 100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 | |||
2023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726.29 | 395.79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85.89 | -675.4 | -675.4 | ||
审计机构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基准日 审计报告 | ||
2024-07-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512.19 | -506.74 | ||
审计机构 |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近期财务报表 | ||||
2024-08-31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 | * | -*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 | -144.72 | -146.1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山东道勤恒基土地房 (略) |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4-09-12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7-31 | |||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 评估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 | * | * | ||
负债总计 | * | * | ||
净资产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 -* | |||
律师事务所 | ||||
其他披露事项 |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是 |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 山东 (略) 100%股权转让价款不低于1元;债权转让价款*.*元。 2.截至2024年7月31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万元,已实缴注册资本*元,未实缴注册资本*元。对于未实缴的注册资本,转让方不再缴纳,由受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3.根据产权转让方案,因转让方以山东 (略) 为主体整合重组部分企业挂牌转让,故德皓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与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对模拟整合后的标的企业进行审计、评估。根据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标的企业总资产评估值为1677.*元,总负债评估值为*.*元,净资产评估值为-*.*元。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德皓审字[2024]*号审计报告和鲁道勤评报字(2024)第0901号评估报告。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略)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略) 历城 (略) *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志国 | 注册资本 | *.*元 | |
企业类型1 | (略)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 (略) 、自治区)级国资委监管 | ||
监管机构属地 | 山东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 | (略) | 批准文件名称/决议名称 | (略) 董事会2024年第14次会议决议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万元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产权后承继标的企业原有的所有债权债务、或 (略) 诉讼,履行标的企业已签订的全部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产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股权后自行完成认缴资本实缴,不得要求转让方继续履行出资义务。 5.本次交易项目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及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并自行承担受让交易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以 (略) 全部产权,不以任何原因向转让方提出赔偿或追索。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不允许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保证金详情 | 交纳金额(万元) | 5,627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信息公告期及联系方式
信息公告期 | 信息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联系方式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裴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31-*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dcqjy.com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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