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弥渡县 (略) 年产10万吨建设用灰岩砂石料项目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建设用灰岩砂石料项目
地点: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苴力镇白云村委会
建设单位:弥渡县 (略)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矿山开采区、矿山开拓运输系统、辅助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开采灰岩矿石10万吨。项目已于2017年7月14日取得弥渡县环保局的批复,同意项目建设(弥环审[2017] 6号)。
调试时间公示:2017年01月01日~2017年12月31日
联系人:郭红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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