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及审查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日
一、合同编号:JH21-*-13396-003-01
二、合同名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
三、项目编号:JH21-*-13396
四、项目名称: (略) 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及审查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方): (略) 自然资源厅机关
地 址: (略) 皇姑区北陵大街29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方):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宁山中路42号
联系方式:0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应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科学评价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安全格局的协调性、一致性;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矿产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角度,评价规划定位、目标、任务的环境合理性;重点识别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历史文化遗址等重要环境敏感区及其他资源环境制约因素;结合本行政区重要环境保护目标,预测规划实施可能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整体影响、对环境产生的长远影响,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须符合原环境保护部、原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8]158号)有关要求。同时,还需承担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专家咨询论证工作
履约要求:1、供方作为项目中标单位,对项目负总责,全面负责项目实施和协调工作,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合同标的约定,完成项目工作目标;2、接受审计监督及配合需方项目绩效管理工作;3、负责本项目人员组织和条件保障、安全生产等工作;4、负责本项目技术、质量及其经费管理;为履行本合同,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5、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或形成的所有资料均应做好保密工作;6、及时向需方报送项目实施进展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项目有重大进展、大变动,应及时报送专报;7、在主要工作内容需重大调整时,及时向需方提供书面申请,待批复后实施。
履约期限:**日至**日
履约地点: (略)
七、验收日期:**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王敏、谢红、候伟、五丹、*一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