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精神和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7〕300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 (略) 临沭县玉山镇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临沭县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联系。
联系人: 王金通
联系电话:0539—(略)
附件:
1.《 (略) 临沭县玉山镇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公示说明.pdf
2.《 (略) 临沭县玉山镇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公示文本.pdf
3.《 (略) 临沭县玉山镇 (略) 建筑用闪长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编)专家评审意见.pdf
(略) 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