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第一工艺美术厂危房加固排险项目 | ||
品目 |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 17:0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15日至2024年07月1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23日 10: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巧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长乐区金 (略) 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工、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晋安 (略) 5-5号精领公寓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巧丹 、* | ||
附件: | |||
附件1 |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登记表.docx |
项目概况
(略) 第一工艺美术厂危房加固排险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晋安 (略) 5-5号精领公寓4层(福建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元一采招[2024]043号
项目名称: (略) 第一工艺美术厂危房加固排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140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美术厂危房加固排险 | 1.00 | * | 批 | 建筑业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晋安 (略) 5-5号精领公寓4层(福建 (略) )
方式:本项目仅限邀请单位参与报名。1、现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进行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7.4.2通过邮件办理:将报名费底单(公对公转账)、报名供应商相关信息(营业执照、公司名称、联系人、手机、电子邮箱)填写清楚加盖单位公章发邮件至我司。邮箱:*@*26.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3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邀请单位:福建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福建 (略)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 1、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本招标文件其它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服务或货物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 4、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特殊资格1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须提供有效期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特殊资格2 |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谈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服务费及标书费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 |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1860 | |
保证金 缴纳账户信息 | 开户名称:福建 (略) |
开户银行:中国 (略) 福州上江城支行 | |
账 号:3505 0187 7707 0000 0913 | |
保证金退还联系方式:* | |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谈判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谈判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谈判保证金”。 3、开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本公告指定的帐户上,我司将以开户银行提供的谈判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谈判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其谈判保证金不予确认,投标将被拒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长乐区金 (略) 1号
联系方式: 林工、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晋安 (略) 5-5号精领公寓4层
联系方式:黄巧丹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巧丹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