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 (略) 冬季清洁取暖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以德发改审批【2023】8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出资比例70%)、 (略) 本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5%)、 (略) 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 15%),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德惠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二标段采暖设备采购安装;
2.2招标范围:直热型智能快热式电锅炉、通炕型生物质炊事采暖炉采购及安装等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内供货、安装及验收完成(具体以实际合同为准)。
2.4供货地点: (略) 米沙子镇、同太乡、夏家店街道等共计12个镇、4个乡、4个街道及1个开发区297个村;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范围,应为设备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及安装能力。
3.2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1年至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3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 (略) 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制度完善的承诺)。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次招标活动规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绩;
3.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2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3月5日16时3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 (略) 级、 (略) 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上发布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