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主体责任,严格规范管理,坚决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结合《罗甸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一)聚焦生态环境改善,抓好林业工程建设。
1.抓好造林工程建设。2023年营造林总任务为4.*亩。包括:沅江源区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退化林修复*亩(含小型水利水池250个),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森林抚育、低产低效林改造、补植补造、产业基地建设、生物防火阻隔林带)2.*亩,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木本油料林改培0.*亩。截至目前,完成营造林4.*亩。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亩,省级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项目2.*亩,木材储备战略基地木本油料林改培0.*亩,占任务数100%。
2.抓好退耕还林建设。做好2020年度退耕还林2.*亩建设任务扫尾及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实施*.9亩,未完成2377.1亩,完成率90.49%。未完成原因是因原规划设计的图斑被纳入“三区三线”划定的耕地保护红线范围重叠,项目无法实施,目前已完成图斑核实,预计12月底完成造林。同时,针对之前已完成的造林,开展管护核查和补植补造,总需要补植3068.2亩,目前已完成补植2770.9亩,剩余部分于12月底前完成补植。
3.抓好国储林项目建设。我县国储林项目建设任务17.*亩,总投资13.05亿元,分三期实施,建设期为6年。截至目前,已获得银行放款5.52亿元,累计完成建设11.*亩。其中2023年建设任务2.*亩(集约人工林0.*亩,现有改培1.*亩),年度任务完成率100%。
(二)聚焦生态屏障安全,抓好森林资源保护。
1.抓好林长制工作。一是抓好林长制运行工作。全面推进“林长制+大数据+村规民约”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严格执行《罗甸县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县、镇、村三级林长按照每年巡林分别不少于4次、6次、12次的要求开展巡林巡查。截至目前,完成2023年县级林长目录更新、林长制公示牌更换及各级林长季度巡林工作,累计巡林达4200余人次。二是抓好护林员选聘工作。三是紧盯林长制考核工作目标,调度推动各项工作。重点围绕“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林长制实施运行及森林草原灾害防控及林下经济发展成效”六个方面抓好工作调度和推进。
2.抓好护林员选聘工作。按照“乡建、村聘、村管、村用”的管理模式,完成2023年全县4280名生态护林员选(续)聘工作。2023年度应兑现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元。截至目前,已按月兑现补助资金3084.*元,兑现率72.06%,2023年12月底前资金兑现率可达100%。
3.抓好林业执法管理。一是抓好日常巡查管理。制定印发《罗甸县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夏季攻势”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罗甸县2023年森林资源保护“清风行动”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1次,组织开展执法巡查240余次,查办案件46起,没收非法木材19.87立方米,罚没收入45.*元。二是抓好林地监督管理。2023年省级已下发我县森林督察疑似变化图斑536个,目前已完成核查,线索核实率达100%,发现涉林违法案件6起,已完成查处3起,正在调查3起。二是常态化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保护、宣传报道、执法检查、救助救护等工作,查处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案件1起。三是抓好资源利用监督管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征占用林地项目26个,省级审批21个271.0884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2449.*元;临时用地审批5个224.4578公顷;审批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252份,采伐蓄积*.73立方米。
4.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按照“四张图”的管控要求,压实各级责任,严格火源管控,提升火灾应急处置能力。2023年以来,国家级卫星监测热点8起,森林火灾受灾率0.0016‰(按国家级卫星监测热点计算),低于0.8‰省控指标。同时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复盘,制定《罗甸县林草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罗甸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方案》《罗甸县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追究办法》,与县应急局、公安局联合印发《罗甸县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方案》,修订完善“罗甸县森林草原禁火令”,并印制*份分发各乡镇,以确保高发的山火态势得到彻底扭转。
5.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持续开展林区松材线虫秋季普查、调运检疫复检执法检查,抓好松褐天牛防治监测、区域联防和枯死木即死即清综合防控工作,安装诱捕器100套。截至目前,全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为0.001‰,低于2‰的省控指标。
6.抓好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一是抓好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定印发《罗甸县自然保护地管理巡查方案》,常态化抓好自然保护地巡查。二是抓好自然保护地规划编制。完成大小井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正在修改完善及公示工作;启动《蒙江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翠滩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力争2024年底完成报批。三是抓好上级下发的自然保护地疑似图斑监测。完成国家、省下发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疑似图斑核实123个,任务完成率为100%。四是配合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安装摄像头23个,完成上立亭电站占用林地合法手续报批工作。五是抓好罗甸县蒙江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建设。完成新建便民生态辅道0.165km、新建码头2处、安装视频监控系统1套(23个摄像头),目前环岛步道已全面贯通,全长4.82km的步道已完成硬化,项目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2023年工作打算
(一)聚焦森林资源保护。一是持续推进林长制走深走实,压紧压实各级林长和责任部门责任,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监督、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监管,扎实推进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查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绿盾点位整改销号,确保不发生重大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二是加 (略) 和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行护林员“网格化”管理。完成建设森林防火通道100公里,建设林火视频监控60个。
(二)聚焦森林质量提升。合理规划造林绿化空间,扎实抓好石漠化综合治理、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产低效林改造等项目实施。2024年,完成退化林修复6.*亩,完成石漠化综合治理40.67平方公里。采取补植补造乡土树种、彩叶、观果等树种,重点在龙滩水库及国、省道两侧打造景观林、提升森林景观质量。
(三)聚焦治理能力提升。全力做好项目谋划储备,树立“项目为王”的导向,用好用足新国发2号文件支持政策,建立完善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债券基金项目库,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入,积极做好项目落地实施前期准备、用地保障等工作,守好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抓好林地年度更新和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进一步优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布局和自然保护地红线边界,确保林地空间规划更符合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留足空间。
(四)聚焦资源利用要素保障再上新台阶。围绕我县得天独厚的气候、光照足等资源优势,为我县发展绿色新能源项目落地做好服务指导,确保用林、用草等要素保障到位。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重大项目用林、用草,从项目选址、落地建设及批后监管上提前介入,及时跟进,同时在后期监管上实行闭环管理,确保要素保障到位,不出现重特大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