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1.申请人资格条件
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已由南华县发 (略) 以《南华县发 (略) 关于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南发改复〔2024〕40号)批准建设。中标人为云南 (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楚轩 (略) 受中标人云南 (略) 的委托,对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劳务分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施工劳务分包的磋商。
2.项目慨况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劳务分包
2.2项目地点:楚雄州南华县龙川镇。
2.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4采购内容:楚雄州南华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龙 (略) )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预算金额:工程劳务费为(略).33元。
2.6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计划工期: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成交申请人于2025年05月15日前完成全部工程。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确保各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3.资格要求
3.1响应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等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在册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3.1.3业绩要求:申请人2021年01月至今(业绩有效时间以施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注: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业绩不作考核;
3.1.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等复印件或提供财务情况良好承诺书,本年度内新成立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公司财务情况说明即可;
3.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1.6信誉要求:(1)申请人当 (略) 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申请人2021年01月至今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作出书面承诺;(2)申请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须自行在“中国 (略) ”查询,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 (略) 页截图;(3)申请人2021年01月至今,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申请人须自行在“中国执行 (略) ”查询,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供 (略) 页截图。(4)申请人须如实说明2021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项目的履约能力。(5)各申请人应诚信投标,确保申请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若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 (略) 罚。
3.2其他要求:(1)申请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磋商;(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愿意参加磋商的单位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于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2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云南楚轩 (略) ( (略) (略) (略) 458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6日16时00分。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楚轩 (略) ( (略) (略) (略) 458号)。
5.3磋商保证金:人民币(略)整,缴纳形式为现金。各响应申请单位应将足额的磋商保证金密封于信封内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信封 (略) 须加盖单位公章)。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https:///)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 (略)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略)
代理机构:云南楚轩 (略)
联系人:马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