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08)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7日 发布来源: (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项目概况 (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河北区王 (略) 与革新道交口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08 项目名称: (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食堂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元 最高限价:6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公章。 B.2024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刚成立企业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磋商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原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7日到 2024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河北区王 (略) 与革新道交口 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北区王 (略) 与革新道交口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河北区王 (略) 与革新道交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 地址: (略) 和 (略) 11号和平创新大厦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 (略) 地址: (略) 河北区王 (略) 与革新道交口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阳 电 话:* 天津 (略) 2024年0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