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发改可研字〔2024〕62 号 关于批复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都发改可研字〔2024〕62 号
关于批复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复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都住建字〔2024〕52号)、《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都昌 (略) 网,服务居民生活需求。依据《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712号)、《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原则同意建设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项目代码:2401-*-04-01-*)。
项目单位为: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老城区( (略) , (略) )。
三、项目主要的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本项 (略) 全长474.266m,红线宽度12m,道 (略) 支路,设计时速20km/h。 (略) 基工程、路面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电力、通信管道等工程。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六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370.*元,其中工程费用1186.*元,工程其他费119.*元,预备费65.*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统筹安排(都财办〔2024〕25号)。
六、招标内容见附表。
七、都昌县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11号),稳评号*。
八、请都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都昌县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都府发〔2023〕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强化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十二、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三、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附件:都昌县 (略) 建设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都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