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71号)的工作要求,按我局印发《龙门县2023年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工作安排,我局开展了阶段性的抽查检查工作。
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略) 政工程项目招标、评定标活动共54宗,招标控制价总额*.*,中标价总额 *.*。
2023年4月27日前,备案的14宗项目,只有1宗施工类项目采取“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占比7.14%,其余的13宗涉及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均未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自4月27日印发《龙门县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以来,要求原则上所有依法必须招标的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采取“评定分离”方式招标,截至12月31日,共采取“评定分离”方式招标37宗,全年度“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共计38宗,占比70.37%,中标价总额*.*,占比64.04%。
抽查了6个项目,分别是:
1、龙门县平陵实验学校升级加固工程
2、医药与生命健康片区首期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场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3、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110kV昆周**线、仰周线、昆瑶线迁改工程【施工】
4、北片区*地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次招标)【施工】
5、龙门县应急救援基地【施工】
6、龙门县城水厂扩容提质建设工程-龙门县城水厂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抽查发现部分项目存在违反《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管理规定》实施招投标过程全过程信息公开,招标文 (略) (略) 提供下载渠道,但并未在“广东省招标 (略) ”上同时公开发布,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也未按要求在“广东省招标 (略) ”上公开发布的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