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节水管理项目更正公告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合同节水管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12-2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格式13 服务需求响应表、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内容进行调整。 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中“评分细则”内容进行调整。 3.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版一)。 更正日期:2025年01月03日13时4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同时需现场递交备份响应文件,并保持内容一致。备份响应文件为以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 3.开标现场各供应商可远程解密或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Ukey或手机移动证书(扫码)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4.报价解密原则上需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人因客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将其无法解密原因报送给监督部门,经监督部门同意方可延长解密时间;若投标人因主观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解密,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注: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 (略) ,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辽宁省 (略) 技术咨询电话:400-128-858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24-*或* 特别说明: 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是否递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属于供应商个人意愿。如供应商未递交备份文件或备份文件包封不符合要求或备份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前送达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的《投标文件递交情况一览表》上如实记录,但不作为否决投标(响应)的依据;若因此而影响评标(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在政府采购系统遇突发故障且短时间无法恢复时,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相关供应商(供应商未到场的,通过视频方式进行确认)共同签字确认的情况下,现场启动备份文件进行评标(评审)。 3.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以政府采购系统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为准,备份文件自动失效,密封完好归档留存。 4.供应商在政采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后,建议使用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模拟解密,如果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联系相关技术支持人员进行解决。以保证投标(响应)文件能够在正式开标时顺利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大学 地 址: (略) (略) 望花南街21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公共 (略) 地 址: (略) (略) 北陵大街34号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娜、郝永恒 电 话: 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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