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2018〕7号)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大政办发〔2020〕36号)精神,现就我州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制定如下招募工作公告。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优秀退休教师示范引领作用,为农村学校提供智力支持,帮助提升农村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二、招募计划
2022年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7名,涉及永平县、洱源县乡镇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具体岗位详见《大理州银龄讲学计划2022年度招募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优秀退休教师。大理州(含州属、县市)退休校长、教师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范围。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可靠、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
2.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或教学经验,年龄不超过65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一定的现代信息技术素养,业绩突出,能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学校管理或教育教学工作。
4.享受省级政府及以上特殊津贴的校长、教师,或省级及以上特级教师、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四、岗位职责
根据自身专业特长,承担相关教学任务。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并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受援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县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1.承担受援学校相应学科教学和学科教研组活动、青年教师培训及课题研究等工作。原则上每年三分之二的工作时间应在校在岗,其余三分之一的工作时间到受援县其它学校交流、指导或州、县集中活动。
2.坚持课堂问题导向,立足教学实际,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及优质课展示。每月深入课堂听课、评课7次以上,开设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3次。
3.每季度到州级开展分析、交流活动1次。
4.每学年在县级开设公开课或示范课不少于5次。
5.与受援学校3-5名青年教师结成对子,每学年深入对子课堂听课、评课不少于20次,青年教师教学方法、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明显提升。
银龄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讲学教师,根据受援县需求,可连续聘为讲学教师。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服务协议。
五、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校、定岗”原则,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出发,招募银龄教师,结合银龄教师专业特长,选准学科专业。
(一)公布招募计划。
(二)报名方式。本次 (略) 络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选择讲学的学校及岗位,填写《大理州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申请表》(附件2),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休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教学名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三级 (略) 体检报告扫描件打包后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县(市)指定邮箱(命名格式为:姓名+受援县区+意向岗位)。
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所填信息及提供扫描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所填材料不实或扫描件与原件不一致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
(四)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根据招募公告,受援县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与报名人员就岗位职责、工作要求等事项进行沟通商谈。同一岗位多人报名时,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遴选工作,并将初审合格人员材料报州教育体育局复审。
(五)签订协议。州教育体育局牵头组织复审合格后,由受援县(市)教育体育局根据讲学教师专业特长,在9月30日前与复审合格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受援学校及岗位职责,并将人员名单、协议报州教育体育局备案。
六、待遇及保障措施
(一)讲学服务期间,受援县(市)为讲学教师免费提供一套两居室以上的公租房,并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
(二)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享受中央财政每人每年*元工作经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讲学校长、教师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三)州级财政对讲学教师每人每年再给予*元工作经费补助,其中*元按月考核发放,每年按10个月计算,每月8000元,次月考核后发放;*元根据学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四)讲学服务期间,讲学教师配偶到受援县共同居住的,由受援县为其购买400元左右的意外伤害保险。州、县(市)要为讲学校长、教师及配偶就医提供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
(五)讲学服务期间,由受援县(市)为讲学教师提供当地同等公办教师常规体检一次。
(六)对于在讲学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可推荐参加州内评先评优,对于讲学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大理州非银龄讲学计划覆盖地区,实施银龄讲学计划的,讲学校长、教师只享受州人民政府*元工作经费补助。
七、组织纪律
银龄讲学教师招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募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大理州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试行)》规定执行。涉及银龄讲学教师招募的相关信息,以大理州人民 (略) 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本公告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0872-*、*
永平县教育体育局?????0872-*
洱源县教育体育局?????0872-*
附件2:大理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