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传 真:0931-*
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 (略) (略) 输配电带电作业与无人机检修基地项目 | (略) | 甘肃 (略) | 湖北君邦 (略) | (1)变电部分升压设备35kV、10kV采用三相试验变压器考虑,其余电压等级采用单相试验变压器,均通过10kV或0.4kV电源调压而来。所有升压设备均为户外型。配电柜、隔离变压器、调压器等户内布置。其中±1100kV、±800k (略) 共设置升压设备一套,隔离开关切换 (略) 加压供电;75 (略) 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330kV、22 (略) 共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通过隔离开关切换 (略) 加压供电;11 (略) 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35kV、1 (略) 各设置三相升压设备一套。同时预留复合材料抢修塔组立场地。(2)线路部分±1100kV、±800kV直流单极混压同 (略) 长约340m;750kV单 (略) 长约340m,750kV双 (略) 长约340m;330kV单 (略) 长约230m;330kV、220kV混压同塔双 (略) 长约230m;110kV单 (略) 长约200m;110kV双 (略) 长约200m;35kV单 (略) 长约150m;10kV四回同 (略) 长约150m。 | (1)根据项目施工平断面图,本项目±1100kV、±800k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42.92m,本项目750k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29.16m,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30.27m。(2)升压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实训基地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3)实训基地东厂区内设事故油池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75m3、15m3;西厂区内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15m3;容量按最大一台设备油量的100%进行设计,充油设备的事故排油经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分离出来的废油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4)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5)采用无人机进行架 (略) 导引绳展放,再通过牵引机、张力机等设备将导地线架设到位,避免沿线通道开辟和植被砍伐等。施工结束后对于牵张场、施 (略) 、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永久占地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 / | 本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上公示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上公示、现场张贴和报纸公示的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公告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及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1个建设项目(核与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6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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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城关 (略) 77号省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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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甘肃 (略) (略) 输配电带电作业与无人机检修基地项目 | (略) | 甘肃 (略) | 湖北君邦 (略) | (1)变电部分升压设备35kV、10kV采用三相试验变压器考虑,其余电压等级采用单相试验变压器,均通过10kV或0.4kV电源调压而来。所有升压设备均为户外型。配电柜、隔离变压器、调压器等户内布置。其中±1100kV、±800k (略) 共设置升压设备一套,隔离开关切换 (略) 加压供电;75 (略) 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330kV、22 (略) 共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通过隔离开关切换 (略) 加压供电;11 (略) 设置单相升压设备一套;35kV、1 (略) 各设置三相升压设备一套。同时预留复合材料抢修塔组立场地。(2)线路部分±1100kV、±800kV直流单极混压同 (略) 长约340m;750kV单 (略) 长约340m,750kV双 (略) 长约340m;330kV单 (略) 长约230m;330kV、220kV混压同塔双 (略) 长约230m;110kV单 (略) 长约200m;110kV双 (略) 长约200m;35kV单 (略) 长约150m;10kV四回同 (略) 长约150m。 | (1)根据项目施工平断面图,本项目±1100kV、±800k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42.92m,本项目750k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29.16m, (略) 导线对地高度最低为30.27m。(2)升压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确保实训基地厂界噪声满足相应标准要求。(3)实训基地东厂区内设事故油池2座,有效容积分别为75m3、15m3;西厂区内设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15m3;容量按最大一台设备油量的100%进行设计,充油设备的事故排油经事故油坑、事故排油管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分离出来的废油应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理。(4)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妥善处理施工废水、固体废物,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5)采用无人机进行架 (略) 导引绳展放,再通过牵引机、张力机等设备将导地线架设到位,避免沿线通道开辟和植被砍伐等。施工结束后对于牵张场、施 (略) 、塔基施工场地等临时占地应立即清理,根据其原有土地功能恢复原貌,对于塔基永久占地尽可能采取复垦或植被恢复等措施。 | / | 本项目公众参与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 (略) 上公示进行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略) 上公示、现场张贴和报纸公示的方式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向公众公告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信息。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及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开期间,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均未收到任何与本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公众意见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