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4年-2027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TZC招字2023年琼第(013)) (略) 海口公司批准采购。招 (略) 海口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现委托同 (略)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2024年-2027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
2.2服务地址: (略) 、澄迈县、临高县、 (略) 、定安县。
2.3项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下同):¥ 180,000.00(大写: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价格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作废标处理。
2.4 服务期限:3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2.5服务内容:1.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意见与建议,必要时出具律师意见书;2.协助招标人起草、修改、审查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书,为招标人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2.6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分标段。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律师事务所,需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需提供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查询的信息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或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成立日期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提供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3年1月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任意3个月(成立不足3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银行付款凭证或完税证明为准)】。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3.6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的各项名单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未被纳入烟草行业及各直属单位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略) 烟草商业系统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上述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于招标公告期间接受潜在投标人的相关咨询)。
3.8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算)没有行贿行为记录【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 .http://**)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关键字:“投标人名称全称”“行贿”或“投标人名称全称”“贿赂”);投标人有更名情况的,应同时提供更名前名称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情况;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准确的,以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9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及所内律师2020年1月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提供上述内容的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注意事项
4.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4.2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24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http://**)招投标系统上获取文件。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联系电话): (略) 美兰区海甸岛金达小区A1栋(林工*)。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出示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4支持远程获取招标文件,远程获取文件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获取要求的资料扫描至邮箱:*@*q.com,并在邮件名称处填写“2024年-2027年度法律咨询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资料邮寄至招标代理处。资料审核通过后,联系*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
5.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说明: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实际操作填写。)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6日09:30时(北京时间);
6.2开标时间:2024年2月6日09:30时(北京时间);
6.3开标地点: (略) 海秀东路74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只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http://)、 (略) 海口公司门户网站(http://**)上发布。上述3家媒介发布的同一项目招标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在 (略) 海口公司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同时在 (略) 海口公司门户网站和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7.2 除上述3 家媒介之外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海口公司
地 址: (略) 南海大道174号
联系人:闫工
联系人电话:0898-*
招标代理机构:同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岛金达小区A1栋
项目负责人:黄工
标书售卖联系人:林工
电子邮件:*@*q.com
开 户 名:同 (略) 海南分公司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海口海甸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