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贵安管办发﹝2015﹞7号)要求,经申请家庭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受理初审、乡镇复审以及新区城建局会同公安局、花溪区民政局联合审核,2024第一批次有2户申请家庭符合贵安新区公租房实物配租条件,核定保障类别为:低收入家庭;现将形成的《贵安新区2024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第一批次符合审核结果清册》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在贵 (略) 公布,请登录http://** (略) 址查询,公示时间为7个自然日(2024年7月17日-7月23日),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在公示期内向新区城建局书面反映,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贵安新区公租房保障实物配租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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