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略) 申 (略) (略) 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规划选址进行批前公示。
一、选址情况
项 (略) (略) 与林州大道交叉口东北角。
(略) (略) (略) 时间较长,医院现有基础设施出现老旧破损等现象。为进 (略) 医疗设施环境,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略) 建筑进行整体改造提升。项目用地总面积2.2765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全部为建设用地。
二、公示时间
自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2月4日止(7个工作日)
三、公示地点
(略) 人民政府基层政务公开专栏
四、意见反馈
1.公示期间对该选址有任何意见或者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 (略) 。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个人反馈的,附上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多人反馈的,附上每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4.单位反馈的,附上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及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略) 自然资 (略)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372-*
邮编:*
地址:长春 (略) 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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