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一、项目概况
安龙 (略) 拟在安龙县栖凤街道团结村建设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光伏发电装机200MW (略) ,与该公司拟建的安龙县八坎河者孔农业光伏电站、安龙县鸡箐风电场联合建设220kV升压站1座;拟用地面积约4040亩,因地制宜提高土地利用率,原则上支架最低端不低于1.8米;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业主自筹20%,其余80%为银行贷款。
二、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及维稳措施
为切实从源头预防、减少和消除建设工程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规范工程建设管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社会风险进行前期研判、先期介入、先期化解,在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基础之上,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确保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根据《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文件,本项目风险点主要包括项目论证、项目施工、厂房建设等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和应对措施。
(1)项目建设中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包括环境影响、交通影响、安全文明施工、周围居民和商户影响、劳资纠纷等。
(2)项目其他涉及群众利益可能引发的突出问题。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项目征求的对象为与本项目有利益相关的居民和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可能关心的对本工程的建设态度、项目政策规划和审批程序、技术经济、生态环境影响、工程管理、经济社会影响、安全卫生、媒体舆论等事项。同时还包括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社会维稳措施等的意见、建议及其它参加工程施工、确保参加施工的农民工权益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安龙县八坎河团结光伏电站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龙 (略)
联系人:谢川
联系电话:
评估单位:贵州省 (略)
联系人:郑丹丹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com
建设单位:安龙 (略)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安龙县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