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丰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丰都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限制浮动 比例 |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丰都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品集中配送服务 | 134.64 | 报价只填报下浮比例。下浮比例不得超过20% | 批发业 |
中央预算资金74.*元,地方预算资金*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服务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四、招标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略) 公共 (略) (丰都县)(http://**)上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招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招标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4月 29 日)起5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及招标文件报名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4年4月 29 日--2024年5月 8 日17:00时。
2.招标文件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3.在招标文件报名期限内,招标文件费转账至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重庆 (略)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重庆涪陵易家坝支行
账 号: 5005 0131 6400 0000 0038
4.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应将《报名登记表》(附件1)(加盖供应商公章)*@*q.com,按要求发送邮箱后方才报名成功。
(四).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三种要求,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3.按时缴纳了招标文件费。
(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2楼)。
(六).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5月 20 日北京时间9:30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5月 20 日北京时间10:00
(八).评标开始时间:2024年5月 20 日北京时间10:00
(九).评标地点: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2楼)。
五、评审信息(一).评标时间:2024年5月 20 日10:00至13:00 时。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在重庆 (略) 行采家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4名和1名业主代表组成。
(三).评审地点: (略) (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50号2楼)。
六、投标保证无。
七、招标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各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由各供应商自行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情况、环境,设施、运输距离、安全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和方案编制的情况,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责任、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响应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投标人自行现场踏勘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并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九、其它有关规定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4.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
5.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 (略) 公共 (略) (丰都县)(http://**)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6.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7.招标费用:无论招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联系方式(一)招标人:丰都县消防救援大队
联系人:黄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平都大道东段50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重庆 (略)
联系人:孙老师 电 话:*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大竹林 (略) 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