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HSZDGCZX-2024-003
- 项目名称: (略) 更新综合提升项目— (略) 白改黑
- 招标人: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含山县城
- 建设规模:清单控制价编制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工程项目总投资:约*元
- 质量要求:合格
- 发包范围:见施工图纸
- 结算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咨询服务费用标准的75%计取,咨询费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计算。
二、投标人及报名要求
- 资格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略) 须在含山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办公地点。④已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报名成功。
- 报名方式: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5:00(报名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含 (略) 11号龙亢大厦三楼)进行报名。
-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包含分支机构在含山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造价师证书(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 比选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
- 比选地点: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计划股。
- 投标人需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到达比选现场。
- 比选办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①本项目比选单位以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成功报名为准。
②在中心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③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达到一家,即可开标。
四、特别提示
- 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①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③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报名的投标人,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必须在比选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提交放弃函。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 投标人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参加比选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 中标单位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 由中标单位负责本次比选的材料档案整理。
- 如已中标HSZDGCZX-2024-003、HSZDGCZX-2024-004、HSZDGCZX-2024-005中任一项目,则自动放弃其余两项目比选资格。
- 因造价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出现如清单与控制价存在缺项的,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计量单位错误的,工程量和计价明显不合理的,进度拖延的等情况,委托单位视情况处以3000元以下/每次罚款;审计部门竣工审计和相关部门审查时,发现因造价服务单位自身原因,总价相差在3%-5%范围内,扣除总费用5%,相差在5%-10%范围内,扣除总费用10%,超过10%的,扣除总费用20%;情结严重的, 建设单位将同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停止在重点中心参加造价编制比选及造价委托服务:
①无正当理由放弃编制成果委托的;
②未按时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影响后续工作开展,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
③因错漏算或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原因,造成误差金额达到马政办[2023]18号文中规定较大工程变更标准的;
④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擅自复核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造价疑问的;
⑤其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并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蒋伯玉
联系电话:0555-*
地址:含 (略) 龙亢大厦三楼
一、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HSZDGCZX-2024-003
- 项目名称: (略) 更新综合提升项目— (略) 白改黑
- 招标人: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建设地点:含山县城
- 建设规模:清单控制价编制
- 计划工期:2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 工程项目总投资:约*元
- 质量要求:合格
- 发包范围:见施工图纸
- 结算标准:按《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皖价服〔2007〕86号》文件咨询服务费用标准的75%计取,咨询费不足1000元时按1000元计算。
二、投标人及报名要求
- 资格要求:①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负责人为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分支机构营业场所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略) 须在含山设立分支机构并有办公地点。④已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报名成功。
- 报名方式:投标人可于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0日15:00(报名截止时间同比选时间),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地址:含 (略) 11号龙亢大厦三楼)进行报名。
- 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包含分支机构在含山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造价师证书(需在投标单位注册)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时间及地点
- 比选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
- 比选地点: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综合计划股。
- 投标人需派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到达比选现场。
- 比选办法: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成交人由在成功报名的比选单位中产生,不再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成交人的方法如下:
①本项目比选单位以在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成功报名为准。
②在中心相关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③截止时间前报名单位达到一家,即可开标。
四、特别提示
- 参与比选企业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项目成交人的成交资格,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入黑名单:
①中标后,因自身原因拒绝签订项目合同的;
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项目合同中约定的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的;
③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 报名的投标人,可以放弃参与本次比选,必须在比选时间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并提交放弃函。否则视同已报名的投标人接受本次比选的全部内容及相关要求。
- 投标人报名时需填写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参加比选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 中标单位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
- 付款方式:依据合同约定。
- 由中标单位负责本次比选的材料档案整理。
- 如已中标HSZDGCZX-2024-003、HSZDGCZX-2024-004、HSZDGCZX-2024-005中任一项目,则自动放弃其余两项目比选资格。
- 因造价服务单位自身原因,出现如清单与控制价存在缺项的,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计量单位错误的,工程量和计价明显不合理的,进度拖延的等情况,委托单位视情况处以3000元以下/每次罚款;审计部门竣工审计和相关部门审查时,发现因造价服务单位自身原因,总价相差在3%-5%范围内,扣除总费用5%,相差在5%-10%范围内,扣除总费用10%,超过10%的,扣除总费用20%;情结严重的, 建设单位将同时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给与处罚。
- 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自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停止在重点中心参加造价编制比选及造价委托服务:
①无正当理由放弃编制成果委托的;
②未按时提交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影响后续工作开展,产生严重社会影响的;
③因错漏算或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原因,造成误差金额达到马政办[2023]18号文中规定较大工程变更标准的;
④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擅自复核并答复施工单位提出的造价疑问的;
⑤其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并受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含山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蒋伯玉
联系电话:0555-*
地址:含 (略) 龙亢大厦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