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是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管沟覆土回填、撬装处理装置等构筑物建设产生的扬尘、物料运输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以及管道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 (1)扬尘 项目施工期扬尘主要为设备装卸、运输过程,及管沟开挖、回填、开挖土方露天堆放等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 (略) 扬尘等。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 (略) 应定期清扫、洒水。 ②施工的原材料堆、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③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严格控制运料车装料数量, (略) 抛洒扬尘。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④加强监测监控。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应停止开挖、回填、转运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焊接烟尘 本项目在管线接口处进行焊接时,形成由气体和固体微粒组成的焊接烟尘。焊接烟尘中的主要成分是金属氧化物。项目施工区域空旷,经空气稀释、扩散后施工场界焊接烟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运输车辆扬尘 运输车辆行驶 (略) 上时,产生的扬尘在下风向150m处TSP浓度值为5.04mg/m3,其对下风向污染较大。为 (略) 施工污染物污染环境,在施工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①材料运输过程中,进行材料遮盖,防止材料洒落、风刮的粉尘; ②施工场地干燥时适当洒水抑尘,建材堆放应定位定点,并采取防尘、抑尘措施,如大风天气设置挡风板、上覆遮盖材料等。 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管道敷设施工产生的试压废水。 (1)生活污水 本工程施工期施工人员10人,预计施工60d。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23T 727-2021),生活用水按照每人每天80L计算,整个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48t,产生的生活污水量按照用水量的80%计算,施工期污水量为38.4t,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施工区域设置的临时防渗旱厕,施工结束后统一清掏填埋处理。 (2)试压废水 根据管径及长度计算,管道试压废水为1.34t,试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 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行噪声,施工机械主要有挖掘机、搅拌机等。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均超过相应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距声源100m处,各种施工机械噪声值均达到了施工场界所规定的标准值。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施工噪声影响较小。 为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的环境影响,应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不可避免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 ②合理安排施工机械设备布局,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加强施工现场管理; ③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可降至最低。 4、固体废物 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焊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 (1)焊渣 本项目共使用焊条60kg,则产生焊渣约0.0079t,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废代码为900-999-99,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标准,焊渣均集中收集送第一采油厂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 (2)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期30d,施工人员为10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2kg/人·天计算,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6t。经统一收集后,运送至萨尔图区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3)建筑垃圾 本项目共产生建筑垃圾约8.6t,建筑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萨尔图区建筑垃圾填埋场。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油田废液处理站运营过程中烃类的无组织挥发。 本项目工艺设备以及储罐均与《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中设备及储罐类似,且处理工艺相似,处理规模相差不大,因此可与第七采油厂《台肇联区域油田废液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类比分析。根据监测结果,台肇联废液处理站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浓度为0.62~0.8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根据类比分析,本项目在各项环保措施均设置合理,日常运营维护好的情况下,厂界无组织非*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4.0mg/m3)。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预防大气环境污染。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 (1)工业废水 本项目工业废水主要为处理的油田综合废液(压裂返排液、油水井作业污水和洗井污水),本工程设计最大处理量为333m3/d,废液经废液站处理后需回注的废水量约为316.02m3/d,回注水水质满足《大庆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中“含油量≤20mg/L、悬浮固体含量≤20mg/L”后回注地下,不外排,对水环境无影响,属于废水的间接排放。 (2)生活污水 本项目运营期设置员工6人产生生活污水约140t/a,生活污水排入新建的化粪池(12m3),由吸污车定期 (略) (略) 中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撬装处理装置配套的提升泵、外输泵等设备噪声,机泵下方均安装减震基础同时设备安装在彩钢房内,降噪约10dB(A)。项目建成投产后,机泵等设备噪声经过减震基础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级标准限值: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项目周围50m范围内无敏感点,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老化油及含油污泥。 (1)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新增员工约6人,产生生活垃圾约0.36t/a,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拉运处理。 (2)废包装袋 运营期废液处理过程中加入混凝剂聚合氯化铝、絮凝剂聚*烯酰胺用量分别为350t/a和200t/a,均为25kg/袋,复合盐水处理剂年用量约500t(25kg/桶)。25kg规格包装袋约为0.1kg,因此本项目产生废包装袋量为2.2t/a,产生废桶*个,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固废代码为900-999-99,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标准,定期由厂家回收再利用。 (3)老化油 根据物料平衡分析本工程废液处理过程产生的老化油量约为0.33t/d,产生的老化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为HW08 900-210-08,在撬装处理设备自带的储油仓暂存,定期由采油一厂使用密闭罐车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后进入第一采油厂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无害化处理2#站进行无害化处理。 (4)含油污泥 根据物料平衡,工程运营期废液处理过程中产生含油污泥量为5607t/a,暂存在药渣回收槽,罐车拉运至南一区含油污泥处理站处理。药渣回收槽最大暂存量50m3,每2~3日安排罐车拉运至污泥站,回收槽为钢制一体结构,可有效防止污泥泄漏且药渣槽建设在地面,不埋地,一旦出现裂隙工作人员可及时发现进行修补,不会对外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以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