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遂平分局
关于2024年7月9日1个项目环评批复后
信息公开
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经遂平分局批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其环评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396-*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1 | (略) 生活垃圾无害化综合处理再生利用项目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泥及医疗废弃物项目 | 报告书 | 河南 (略) | 遂平县褚堂乡重阳大道 (略) 交叉口西北侧 | 遂环审[202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