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社会治理中心平台整合项目(单一来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整合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略) 富阳分公司 | 杭 (略) 富春 (略) 12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略) 整合项目 | (略) 整合项目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3年 |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欣,鲍乐峰,胡建军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00%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 (略) (略) 富春街道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露闻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0571-*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 (略)
地 址: (略) (略) 江波街58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琳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略)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 (略) (略) 四季青 (略) 民之家G03办公室(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 真:/
联系人 :沈女士/朱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1-*/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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