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乡政府工程项目采购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我乡拟采用比选方式选取不超过四家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我乡2025年1月-2025年12月相关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一、招标代理范围
代理范围:珍珠泉乡人民政府2025年度相关政府采购或者政府工程项目。
代理期限:2025年1月1日 至 2025年12月31日
二、比选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代理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应在中国 (略) 招标代理机构库内,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格。
2. 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无相关主体失信、违法记录,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犯罪的书面声明,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http://**)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2年-2024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 (略) 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具备3年以上(含)的从业经验。
三、比选内容(提交材料)
1. 承诺书;
2. 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申请单位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机构信誉(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图);
(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3.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近三年获得的主要荣誉及主要业绩(3-5项);
4. 服务报价(参照计费依据)。
四、计费依据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 1980号)规定中的收费标准以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折扣费率计算。
五、比选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加比选的供应商应编制比选文件并装订成册,正本1册、副本2册,比选文件密封并加盖公章。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 (略) (略) 珍珠泉乡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比选结果
我乡经过比选后将会对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未中选单位恕不回复。
七、比选人信息
比选人: (略) (略) 珍珠泉乡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略) (略) 珍珠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毛洪娜
联系电话:010-*
珍珠泉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