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复垦方案验收结果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于2014年10月31日组织专家对《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评审,该方案明确了复垦区面积为201.4796公顷,复垦责任面积73.1466公顷,需复垦土地面积66.7606公顷,其中水田5.5122公顷,水浇地47.3506公顷,有林地4.0563公顷,人工草地9.8415公顷,项目静态总投资为465.(略)元,动态投资为576.(略)元。
因工程建设原因,用地情况发生了变化,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编制了《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复垦规划设计变更及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变更方案进行技术审查,2021年4月29日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对变更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于2021年11月16日下达《大理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变更及预算调整方案的评审意见》。方案变更后复垦面积为34.9014公顷,其中复垦为水田1.9548公顷,旱地17.5264公顷,有林地11.6468公顷,田坎3.6847公顷,另有保 (略) 0.0886公顷。预算静态总投资435.(略)元,于2023年1月17日以南政府[2023]5号《南涧彝族自治县关于同意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调整的批复》。调整后复垦面积为34.8201公顷,其中复垦为水田1.4536公顷,旱地12.0350公顷,林地10.6638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0.0926公顷,田坎5.1952公顷,公路用地0.5919,保 (略) 4.7880公顷。
南涧彝族自治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根据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变更及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复垦,复垦结束后并向县自然资源局提出验收申请。2022年12月10日,我县组织了有关部门、涉及乡镇、村社代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并通过初验收。2024年5月8日我县组织了有关部门、涉及乡镇、村社代表和专家进行现场踏勘查验,最终复垦面积为34.8201公顷,其中复垦为水田1.4536公顷,旱地12.035公顷,林地10.6638公顷,沟渠0.0926公顷,田坎5.1952公顷,公路用地0.5919,保 (略) 4.7880公顷,拟通过终验。
现予以公示,公告期从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12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向我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世周,0872-(略)
联系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富民街262号
附件:
1、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复垦验收报告
2、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复垦竣工图
3、云南省南涧县乐秋河水库工程建设项目复垦影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