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ZW)*
项目编号: NXBY-ZNZB(采)-2024-7-002
项目名称: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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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麻醉机 | 其他医疗设备 | 2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可视喉镜(软镜)、可视喉镜(硬镜) | 其他医疗设备 | 2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 普通麻醉机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中 (略) (略) 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2024年度)薄弱专科能力提升设备采购项目(二标段) | 自体输血回收仪 | 其他医疗设备 | 1 | 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 | |
数量合计: | 6 | 预算合计: | * |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国产产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质保期: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本项目标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在中国 (略)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3.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3.8投标人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经销商时须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9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进口产品的,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 注:1.本项目对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报名和投标的标段数量不做限制。每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后续标段评分再为第一名视为自动放弃,将延续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按照标段顺序)。 2.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作为资格评审证明材料,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7-19 19:00:00 至 2024-07-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09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通过 CA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按 1 键咨询。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加投标供应商 QQ 交流群:* 进行咨询。)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 (略) 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不到开标现场,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至时间前1小时内登入“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在线签到,未签到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供应商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4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有疑问, (略) 0951-*、0951-*获得帮助。 4.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上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 (略)
地 址: 中宁县新南街
联系方式: 0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贺兰县虹桥街 (略) 交汇处天源财汇中心C座共享办公房号1226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张银强
电话: 095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王露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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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7-19